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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魂之主 第三百二十六章:这还搞个毛啊!

这种被称为爪魔的怪物,无论力量还是速度都高于普通人,但是如果掌握有一定战斗技巧,兼之心理素质过关的话,想要解决也并不困难。

因为爪魔的攻击大开大合,根本没有蓄力留力的说法,所以只要能躲开就能反击,和人一样同样有着要害,只要命中就能取胜。

当然话虽如此,但是普通人中能够做到这点的依旧屈指可数。

这倒不是硬实力上的差距,而是面对这样的怪物,普通人往往难以控制住内心的恐惧,一旦心生恐惧,首先气势就没了,十分的力道能够发挥出五六分就算走运,而一旦选择逃跑将后背留给这些怪物,更是必死无疑。

这就像是前世林肯看过的丧尸电影,明明一个普通人手拿武器都能够解决,却因为恐惧手足无措,最后导致发挥失常送掉小命的比比皆是。

林肯自然不在此列。

轻松解决掉这只爪魔后,林肯用脚踩住它的身体,然后用力掰断了那根长且锋利的中指,这不但是任务用品,落在林肯手中更是一把极好的武器,掂了掂后,发现就连重量都刚刚好。

中年男人要十根爪魔的手指,肯定指的不是普通的手指,而是这样异化的食指,林肯在爪魔的尸体上试了试,发现不说削铁如泥,但锋利程度毋庸置疑,落在人身上能轻易开膛破肚的那种。

“十根手指,就是要我杀十只爪魔,不过该去哪找?”

林肯割下一截袖子,缠在爪魔中指上增加握力,正在思索间,面前的街道再次传出脚步声,然后是两头摇摇晃晃的爪魔走了出来。

“原来不用我去找。”

林肯算是弄清楚了这个任务的规则,同时那两只爪魔也看到了他,没有任何犹豫,就如第一只爪魔一样,目露凶光快速冲了出来。

“来得好!”

林肯抖了抖身体,攥紧手中的手指匕首,他拥有了武器,但是对方数量也多了一倍,面对一个怪物和两个怪物,是完全不同的概念,难度更加不是一加一那么简单。

毕竟对普通人来说,只有两只手,一双眼睛,注意力短时间只能集中在一点,所谓双拳难敌四手,人多就是优势。

所以林肯思绪转动的同时,整个人竟然主动朝两个爪魔冲了过去,同时方向偏向街道另一边,两只爪魔眼见如此,更是兴奋的发出嘶吼,似乎下一秒就能够品尝到人类香甜的血肉,不由自主随着林肯的节奏,出现了差距。

一只离林肯比较近,而另一只则落在其身后,虽然只有几步的距离,但这正是林肯想要达到的目的。

面对围攻,首先要做的就是分割战场,就算眼前有十个敌人,也要通过种种手段,创造与单个敌人作战的机会,这就是以一敌多的诀窍,场面一打十,局部一打一。

当然,如果掌控有超凡之力的话,那就当前面什么都没说,直接糊脸便是。

嗤!

轻微的破空声出现,蹿在最前面的爪魔已经来到林肯身边,兴冲冲用食指为武器,朝着林肯刺过去,然而却被林肯反身一步,手持断指匕首直接荡开,发出如金属碰撞的哐锵声。

林肯脚下也稍微晃了晃,毕竟爪魔力量是要超过他的,不过战斗过程中,并不是力量大就可以取胜的,或者说战斗技巧,本身就是用来以弱胜强的。

这只爪魔被林肯力量带着,不由自主往前一个踉跄,而就在这时,林肯手持匕首像是一条阴险的毒蛇,瞬间抖动几下,噗嗤一声没入到喉咙,还顺势转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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