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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宋 宋朝军队编制

厢兵从事劳役大概包括:京城的东西八作司、牛羊司、御辇院、军器库、后苑造作所、后苑工匠、南北作坊、绫锦院、弓弩院、东西水磨务、东西窑务、御厨、御膳厨、法酒库、油库、醋库、布库等,以及开封府的步驿、马递铺(骑马递送文件)等。

题外话:所以说,从宋初开始,广大的民户基本上摆脱了徭役(夫役、力役)的困扰,得以致力于耕作或其他劳动,这有利于生产的恢复与发展,有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繁荣。)

厢军的来源,除了上述情况外,还有犯人刺配到本州充当厢军,以供役使,称为“配军”;从禁军中拣选降为厢军的,称为“落厢”;在招募中达不到禁军身高要求而充作厢军的等等。厢军总人数在真宗末年达到四十八万之多,厢军番号多达二百以上,不同番号的厢军,承担不同的劳役。只有少数番号的厢军,尤其是厢军中的马军,主要作为地方军,以维护地方治安为主。从事劳役的主要是厢军中的步军。

厢军有时也参加战斗,尤其是是边境州、府的厢军,厢军虽然只是地方军、役兵,但毕竟是有组织的军事群体,比之普通民众,更容易甚至是首先得到守城官员的重视,率以抗敌。沿边地区的厢军,至真宗时期经常作为边防军,不只是如上述守城时参加防守战斗,其精锐的部分有时还可替代原先驻防的禁军,故而厢军也是禁军主要的来源之一:或是补充原有禁军的缺额,或是建立新番号的禁军。

由于厢军与禁军的俸钱悬殊,大约相当于承担同样任务禁军的一半左右,禁军还有其他优厚的待遇(如:禁军在置营地有营房以供兵士家属居住等),因此厢军升格为禁军,也就成为了一种“奖励”

厢军的编制,大体上与禁军相同,但只不过军和指挥(营)两级,指挥(营)为基层单位。有些地方一些番号的厢军人数较少,则以“都”为基层单位,如渡船都、梢工都、杂作都等。厢军的高级将领是马步军都指挥使,除厢军中军官应格升迁者外,还有由禁军高级将领,由于升迁、老、疾或过失至厢都指挥使、遥领团练使。副职为副都指挥使、都虞侯。军一级的马军及步军正副将领的军衔同上。指挥(营)一级的马、步军指挥官为指挥使、副指挥使。“都”一级的指挥官,马军为军使、副兵马使,步军为都头、副都头,其下各有十将、将、虞侯、承局、押官等。

宋神宗时,为增强国防力量,曾推行王安石改革军制的新法,主要有省兵法、将兵法、保甲法和保马法。省兵法,即简编并营,裁汰老弱、冗兵。将兵法,即改变更戊制造成的兵将分离,使武将对所部有统御川随和指挥作战之权。于全国诸路(四川除外)设置100多个将,每将统兵数干,以禁军若干指挥为主,与蕃兵、乡兵等混合编组而成;统兵官称正将、副将,置将统领的禁军称系将禁军;各地不隶于将的称不系将禁军,地位次之。驻守京城的禁军又称在京禁军。不系将禁军与在京禁军均保留原有编制;系将禁军在京禁将、部:队3级编记,一队50人。后又在将之上设军,以统制、统领为正副长官。保甲法,是对乡兵制度的改革,即在全国按户2丁取1充当保甲,5户为1小保,25户为1大保,定期习学武艺,夜间轮流巡警。其中,凡是经严格训练的乡兵,成为禁军的辅助力量,少数还被升为禁军。保甲法,即在推行保甲法的基础上,改牧监养马为保甲养马,以扩大军马来源,增强军队战斗力。

南宋军队变化较大。初期,北方禁军主力大部溃散,重新编组的中央军;称屯驻大兵,南方各地的系将和不系将禁军虽保留原番号和建制,但已不是主力,而降为与厢军相类的杂役兵。南方厢军沿北宋旧制,专供杂役.不事征战。乡兵名目繁多,在与金、元抗伤中发挥过一定作用。善兵因陕西的陷落,事实上已不存在。屯驻大兵的番号几经更易,初为御营军、东京留守司军、陕西军3支大军,后统改为行营护军,分前、后、左、右、中5支大军。绍兴十一年(1141)又改为御前诸军,以示直属皇帝,并受枢密院管辖,不隶三衙。至中期,先后在长江和川陕交界设置10支彻前诸军,其统兵官为都统制和副都统制。三衙长官职权降低,与10都统制大致平级,各统率1支大军,负责守卫首都临安(今杭州)和建康府(今南京),事实上也是屯驻大兵。这13支屯驻大兵,均按军、将、部、队序列编成,其统兵官分别为统制、统领,正将、剔将、准备将,部将,队将等。屯驻大兵的军士一般分效用和军兵两级,效用柯军兵内又分若干等级,以示身分和待遇的差别。此外,各屯驻大兵有一定比例的“不入队人”,包括火头、辎重兵等非战斗人员。

南宋中、后期,为加强对屯驻大兵的控制,进一步扩大由文臣出任的制置使、宣抚使等官的统兵职能,使之逐渐取代、剥夺各都统制的统兵和指挥权,并在13支大军外陆续创设各种番号的新军发展为主力,而原有的屯兵逐渐消弱。

宋代禁军和厢军都有是募兵制,一旦入伍,终身服役,直至老疾退役(好像没听说过拄着拐杖的兵爷爷)。通常兵士都在驻地安家,凡是调往前线作战或其他临时性调动,都不能携带家属同行。驻在外地的禁军,在宋太祖时要定期调至京城进行阅视,拣退老弱,以保持禁军的战斗力。

移屯外地的第三种方式,称为就粮禁军,可带家属前往,“就粮者,本京师兵而便廪食于外,故听其家往”;驻于外地的禁军,也可以“就粮”于粮食丰产地区,通常是原驻营地区丰收或粮食问题解决后回原驻营地(走哪儿吃哪儿,怎么这么别扭?)。河东路并非粮食丰富的地区,却因邻接辽夏两国,大部分州都有粮禁军,实同于驻泊禁军,因可携带家属,有利于稳定军情。

不论是驻泊、屯驻、就粮禁军,驻在同一地区的禁军,通常并不属于同一个系统,而是分属于各司;即使属于同一司,也分属于不同的番号军。而且又分别归属于地方政府长官知州(知府)、当地军事机构部署(总管)司及铃辖,由都监、监押具体负责,以达到互相制约的作用。就粮禁军通常归部署(总管)、铃辖司管辖,偶因特殊情况,归属知州,也另设铃辖。

宋代实行的“更戍法”是不改变驻营地,将禁军定期调往其他地方戍守,使其“往来道路,足以习劳苦;南北番戍,足以均劳佚”。其最终目的是使得“将不得专其兵,而兵亦不至骄情”,以彻底消徐唐末五代军事将领以武力称雄一方,乃至威胁到进行安危的隐患,但同时造成“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局面。

更戍法的年限各地都是一次三年,只有广南西路为二年,而陕西城寨巡检及将领的属下为半年,这可能与屯戍军参加战事较多有关。但更戍常超越期限,有时只是更换屯戍地,致有十年不能回原驻营地的。

禁军分上、中、下三等,禁军月俸在三百钱及以下者,不少是役兵。所以说厢军全是役兵,这是不确切的。正确的情况应该是:厢军中大部分为役兵,但有一少部分还是作战部分;而禁军中大部分为作战部队,但也有少数为役兵。(好像绕口令!)

宋朝军事领导体制

宋朝军队的建立、调动和指挥大权由皇帝直接掌握。其下军权三分,“枢密掌兵籍、虎符,三衙管诸军,率臣主兵柄,各有分守”(《宋史?职官二》)。枢密院为中央最高军事机关,掌管军政、军令,制定战略决策等事。正副长官为枢密使、枢密副使,或称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一般由文官担任,依次宰相,却与宰相对持文武二柄。南宋中期,规定宰相兼抠密位为定制。三衙,即殿前都指挥使司(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侍卫马军司)和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侍卫步军司),为中央军事指挥机关。各设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等武帅,分统全国禁军和厢军,其地位低于枢密院长官。率(帅)臣是禁军出师征战或戊时临时委任的统军大帅,官名为都部署(后改名都总管)、钤辖、都监等,统领当地分屑三衙禁军,事毕则罢*后又子路或州、府设经略安抚使、经略快、安抚使等职为率臣,兼管较大地区军民内政,由文臣任正职,武将任副职。军事行动一般须奉命于皇帝、宰相和枢密院。枢密院、三衙、率臣,职权分割,上下相维,使军权高度集中于皇帝。此外,尚书省还没有兵部,主要掌管仪仗、武举、兵器、马政、地图等军务事宜,兼学厢军、乡兵、土军、蔷兵、边境少数民族首领的官封与承袭等。

宋朝的“金牌”制度

人们都知道抗金名将岳飞,是被用十二道金牌把他从前线强迫召回临安(今杭州)打入大牢,然后处死的。明朝人李东阳有一道《金字牌》诗,愤怒地控诉了南宋投降派杀害岳飞的罪行。有几句说道:“金字牌,从天来,将军恸哭班师回,士气郁怒声如雷”。这个“金字牌”制度是怎么回事呢?

在宋朝时,金字牌原是一种通信凭证。北宋初年,邮驿通信的凭信原国驿券,是一纸证明,当时又叫做“头子”,凭此券在驿路上通行无阻。但到宋太宗时,发生了一起诈乘驿马的作乱事件。有一个中级官吏的儿子,冒充驿官,索乘驿马,并以私买的马缨假充凭信,蒙混走过许多驿站县城,掳掠官吏财物多起,后来被地方官识破,才设计捕获。宋太宗为此十分震惊,决定把驿券改为银牌作为驿路凭证。这种银牌阔二寸半,长六寸,有隶字书,刻有飞凤和麒麟图样,两边有年月。后来又发展为金字牌、青字牌和红字牌三种。

金字牌规定为急脚递使用,这是从宋神宗时候开始的。宋朝人沈括说:这种金字牌急脚递,相当于古时的“羽檄”,即类似后世作为紧急文书的“鸡毛信”。据史书记载,金字牌的出现与战争的紧急状态有关。宋神宗时与西夏激战,西夏发兵80万围攻兰州。为了使军情神速传递,宋政府下令用金字牌直通皇帝,不按平时的手续走普通的递铺。金字牌是一尺多长的木制通信檄牌,用朱漆为底刻上金书,书为八字:“御前文字,不得入铺”。表示万分紧急,不要在递铺耽误。这种金牌送文,要求日行400至500里。当时人形容金字牌“光明眩目”,“过如飞电,望之者无不避路”(《梦溪笔谈》卷十一),所以能迅速到达目的地。南宋高宗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即以这种急行通信的方式,用十二道金牌勒令岳飞退兵,阻止他再向金军进攻,断送了抗金斗争的大好形势。

除金字牌外,南宋还有青字牌和红字牌。青字牌为雌黄底青字,亦为木制,规定日行350里,亦为急递的一种通信凭证。红字牌为黑漆红字,限日行300里。南宋末年,由于邮驿管理的日益混乱,通信檄牌频频变更,这种制度也就逐渐淘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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