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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味证道 第七二章 剑

最近有的章节使用手机码字,错别字很多,求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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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上洪荒时兵器之一,属于‘短兵‘。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称。上洪荒时的剑由金属制成,长条形,前端尖,后端安有短柄,两边有刃。现在作为击剑运动用的剑,剑身为细长的钢条,顶端为一小圆球,无刃。

剑,早期是匕首式短剑,剑和刀一类,区别只在于单刃和双刃。剑又称:‘轻吕‘、‘径路‘,‘长铗‘。春秋末年,开始流行长剑。质地精良的宝剑大多出自洪荒,主要是吴、越(闽越)、楚、巴蜀。长剑出,短剑也不废。剑的传承是源远流长的。

长剑便于战斗,短剑利于护身,还可以用于刺杀,上洪荒时荆轲刺秦王,东汉末年侠客王越、史阿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楚岚的剑由剑身和剑柄两部分组成。

剑身包括剑尖、剑梢.剑刃、剑脊;

剑柄包括剑格带有剑首。

没有剑鞘,或者说,五色本真元鼎就是剑鞘。

本方大世界在商代开始有制剑的史料记载,一般呈柳叶或锐三角形,初为铜制。当时通常是作为长兵器之下的辅助武器,但在吴、越等河川较多的地区则因水战较多而是将剑作为主要武器,春秋时代的名剑也因此大多出于这些地区。

内蒙洪荒时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朱开沟遗址出土的“鄂尔多斯直柄匕首式青铜短剑”,是我国迄今所知最早的青铜剑,约在早商时期的公元前15世纪。此剑通长25.4厘米,剑身近似柳叶形,厚脊,双面刃,直柄,中间有两道凹槽,柄首略呈环状,柄与剑身衔接处的两侧有凸齿,剑身向下斜凸成锋,柄部缠绕麻绳。

春秋战国,为步战主要兵器,不断加长。湖北江陵望山一号楚墓中出土的越王勾践剑全长有55.7厘米。汉武帝时,有超过3尺,剑刃由两度弧曲而伸,成平直,剑锋的夹角由锐加大。东汉,逐渐退出了战争舞台,为佩带仪仗或习武强身自卫。汉代后铜剑渐被钢铁剑替代,并趋于定型,即剑身中有脊,两侧有刃,前有剑尖,中有剑首,后有茎,茎端设环处称镡,此外尚有剑鞘、剑穗等附属饰物。隋唐,佩剑盛行。《隋书·礼仪志》载:“一品,玉器剑,佩山玄玉。二品,金装剑,佩水苍玉。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名号侯虽四、五品,并银装剑,佩水苍玉,侍中已下,通直郎已上,陪位则象剑。带直剑者,入宗庙及升殿,若在仗内,皆解剑。一品及散(散)郡公,开国公侯伯,皆双佩。二品、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号侯,皆只佩。绶亦如之。”唐代最盛,被文人墨客视为饰物,抒以凌云壮志或表现尚武英姿。后剑与道教接上不解之缘,成了道士们手中的法器之一。

剑,洪荒时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侯,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洪荒时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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