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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御医 最强御医_分节阅读_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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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话,可是他喝得太多了,最后还是没看清,却觉得这个家伙还是可信的。

他没有让袁若文扶,摇摇晃晃的走到了旁边,所以人都以为他要动手,最后他却是拍了拍陆欢的肩膀,笑道:“姓陆的,你是好样的,你倒是有几分大老板的肚量。如果,你真有本事赢我,给你卖命倒也没什么,哈哈,哈哈哈!”

他拿起桌子上剩的半瓶酒,一口气喝干把瓶子随手一扔。

啪的一声清脆,吓得一阵扑棱棱的振翅,小鹦鹉紫衣落到了陆欢的肩膀上,张嘴大骂:“傻吊,装逼,傻吊,装逼!”

杜绮芳脸色大变,四处乱看:“杜十一,你个死孩子给我出来,说了不叫脏话的呢!”

高选已经蒙了,但神奇的竟然还认识酒吧的门口,辨明了方面转身就往外面走,袁若文连忙不放心的跟上。

袁若文费力的扶着高选往外面走。其实高选不胖,每天坚持慢跑的高选身材在中年人里面算是保持得好的了,至少没有肚子挺出来,否则他或许能凭沧桑眼神勾搭几个年轻妹子上手,但是那种食髓知味的熟女,绝不会争相恐后想爬上他的床。

但喝醉酒的人身子沉,高选酒量虽然好,但是肚子里空空如也喝得又急,再好的酒量也扛不住,这个时候根本走不了直线,全部思量压袁若文身上,把这个小妮子累得一身汗才到了外面。

结果一见风,高选就开始吐,扶着门口的树大有把心肝肺全都倒出来的架势。袁若文掐着鼻子,拍着他的后背。

等他吐得差不多了,她从包里拿出醒酒药,用酸奶给高选灌下去。

因为在酒吧干活,就是员工也难免又被难为的场合,保不齐谁就喝大了,所以袁若文是一直随身带着醒酒药,也成了一个习惯了。

她还有第二个习惯,就是一桌人吃饭,只要有一个人喝醉她就开始控制酒量,以防最后所有人都倒下出什么事情。她闺蜜说这样的人其实是自我保护意识强,她也一笑置之,倒不是觉得闺蜜说的不对,而是觉得这是一句废话。

她一个小门小户出来的普通女孩,除了自己就没有什么值钱东西了,一向是自己保护自己,自己照顾自己的,这方面的意识当然强了。

“是若文吧?”

高选坐在便道上歇了一会,吐过之后也慢慢缓了过来,看到身边纤细的身影却瞧不真切,试探问道。

“高哥,是我。”袁若文有些好笑的问道,高选这会是真栽了,酒喝得断片了,竟然连是谁把他送出来都不知道了。

“我就知道是你,没有第二个人像你这么贴心了,随身带着醒酒药。我要是年轻二十岁,打破头我也要抢你做老婆。”高选嘿嘿笑道。

“高哥你说什么呢,我就是一个没人要的小丫头,又穷又丑,怎么会有人抢。”袁若文扁扁嘴,想起某人今晚拍在自己屁股上的大手,却知道那只手没有任何情意的成分,完全只是彰显他老板地位的习惯动作,不由很是失望。

“你要是又穷又丑,这个城市就没漂亮姑娘喽。”高选喝得人脸都看不清,哪里分得清袁若文此时自己都闹不明白的糊涂心思,自顾自的苦笑道,“有日子没这么喝过了,但是你高哥这次是真的有点对不起人孩子,没有什么能做的,只能喝酒赔罪了。”

“高哥,你何必争呢,说实话,陆哥人不坏的,跟着他,最少不会亏待我们。”袁若文小声道。

“争?我活到现在哪一步不是争出来的?”

高选自嘲一笑,也是酒后需求解脱,少见的打开了话匣子,把进这个城市以来没对第二个人说的话全倒了出来,“说出来不怕你这个小丫头笑话,我是农村出来的,没见过大世面,小时候家里穷,没饭吃,就去别人家地里挖吃的,也有被发现的时候,结果就是跑的比谁都快,你说这是不是争?

大一些,我就知道好好读书然后带着老爹老娘过上好日子。保送上镇上初中,市里的高中,前十名可以免学费,你说我争不争?然后就是考大学,结果发现拿着一个本科文凭也不能改变我贫穷的命运,还不是给别人打工的,每个月几千块的工资。

毕业的那年,瞒着家里我放弃了已经到了体检那一步的公务员职位,进了烽火酒吧,看着别人穿金戴银,我连发的制服都觉得料子是真软啊,你说争不争?

一步步干到了经理,以为自己比别人崛起的快一步,但最终还是慢了一步。那一年我第一次在酒吧够资格拿分红,十万块,我准备发回家给老爹老娘翻新房子,让他们也风光风光。可是谁知道家里大学,压塌了房子,我家二老就这么埋在里面啊!

回家安排他们下葬,我争的心思息了。那个时候我才知道他们在家里给我说了一门亲事,很普通的姑娘,我大病一场,人家姑娘一把屎一把尿的照顾我,生生把我的命从阎王殿抢了回来,我感动之下稀里糊涂娶了她。

然后带着她来了城里,买房子结婚,生孩子上学,没有什么浪漫的,却也是活着唯一的日子。我不是老实本分的人,风流史你们孩子都笑我,但是我心里惦记的,就是那个给我下了两个崽子的农村婆娘,我就是心疼她那双用再贵化妆品都包养不会来的糙手。

所以我想争,因为我不想再辜负从来没有抱怨过我的女人。再就是不想让我家两个崽子,长大了也像他爹这么窝囊,一辈子看别人脸色活着。我争了一辈子,输输赢赢,不怕再多争这一次。若文,你是女孩,不知道能不能明白,人这一辈子,不管是不是踩着别人上位,不管会不会被戳脊梁骨,往上爬的机会在面前,千万不能放过,先拿在手里再说,否则,你这一辈子都是别人的垫脚石!”

“我理解,高哥。”

袁若文有些哽咽,她还是第一次听高选提起自己的事情,没有想到这个谈吐斯文优雅,一肚子书卷气的高哥竟然是农村出身,小时候偷别人的家菜瓜活下来的苦娃子。

要多少个日夜苦读,艰难磨砺,才能洗去那一身黄土气息变成城里人?袁若文想象不出,从来只是得过且过做一个普通女孩的她,永远不能理解这个家伙莫大荣华滔天富贵都中和不了的戾气,从何而来,又归向何方。

高选抬手替她抹了下泪水,奇怪道:“你哭啥,我这点破事我都没哭,倒把你惹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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