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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杀法则 第一章 自杀,还是他杀?

想到这,我下意识的起身,直冲主卧。果然,在床头柜那里,让我发现了盆栽搁放的圆形印记。虽然被擦拭过了,但是因为常年累月的放在这儿,早就形成了很深的凹槽,我迅速将客厅的盆栽拿进来对照床头柜的痕迹,结果显示,大小不同!

也就是说,原来放在床头柜的薰衣草不见了,客厅的薰衣草,是新买的!

发现了这个情况,我迅速跟老刘二人报告。他们听完我的分析,不等老刘开口,孙芳芳就不耐烦的说,李胜你小子别总拿这种有的没的糊弄人,虽然是疑点,但也不能当作他杀的证据,要找就找关键的!找不到就是自杀!难道一大堆办案经验丰富的警官,还比不上你这个刚从警校毕业的菜鸟?

她语气有些过了,就连老刘都觉得不太合适,但对方又是女孩子,可能她的背景挺特殊吧,老刘也不好责骂,就打圆场的说,好了,都别闹了,赶紧干活儿。这样,芳芳你负责次卧和卫生间,小李你负责主卧和书房,我负责大厅和厨房。

我也没反驳,算了,好男不跟女斗。我这又不是空口说白话,的确是有可疑之处。我知道自己的资历和身份,想要赢得别人的尊重,那就得拿出实际行动来,我现在越来越觉得这起案子疑点太多,他杀的可能性很大。这孙芳芳从一开始就瞧不起我,哼,那我就证明给你看,究竟谁对谁错!

接着,我们分头行动。

因为死者是在阳台自杀的,而阳台就在主卧,由此可以看出,可能老刘都有些相信我的推断了,特地将这重头地方给了我,希望我能查出点儿线索。我感激的同时,也是更加仔细的勘察,一草一木,桌椅板凳,甚至是死角都不放过。

忙乎了大约半个小时,太明显的证据找不到,感觉这里已经被人清理过了。哪怕是死角,都干干净净,不夸张的讲,我戴着白手套去立柜那边摸索,伸出来都没什么灰尘。不过有个意外发现就是,在立柜的底端,我摸到了个东西,大概一指长的小根茎和几片黄色的花瓣。

我认不出来这是什么植物,只是发现顶部有灼烧的迹象,似乎这植物本身很长,只是在燃烧之后,只剩下这么多了。我正琢磨着,这时候的老刘和孙芳芳走了进来,说,没什么特别发现,和当初警方勘察的结果差不多,我看…

我不等老刘说完,就将这燃烧了一大半的植物根茎递给老刘,说,刘哥,您见多识广,看看,这是什么植物。刚从立柜下面找到的,被故意仍在了死角,怕是不同寻常。

结果听闻的孙芳芳立刻就嘲讽我,你小子真是走火入魔!我看你现在看什么东西都有疑点,你是不是看谁都是嫌疑人啊?

我要反驳的时候,老刘拿那植物看了半天,还特地闻了闻,摇头的说,我也不清楚,这种根茎很特别,似乎在国内很少见。不过这也不能代表什么,行了,今儿就到这儿吧,回去理理思路,咱们明天再汇总下,我看除了你发现的那几个牵强附会的疑点之外,也没有他杀的迹象存在。

听他这么一说,我就有些不悦了,说,这复查得有好几天,怎么可能一天之内就让咱们发现线索。如果这案子真是他杀,那凶手肯定很专业,而且非常细心,将任何事物都清理干净了,死者可是鼎鼎大名的沈崇文记者,虽然不知道他生前与谁结怨,但就这么无缘无故的死了,我们若不能为他申冤,还算什么警察?

结果老刘就是呵呵一笑,孙芳芳又说那些非常难听的话,最后他们出门的时候,我只好妥协的说,那好吧,明天咱们再汇总研究。那这植物,是不是得拿去检查检查?我怀疑……

但老刘却说,我看不用了吧?如果你坚持的话,就自个儿留着,明天送到市局鉴证科去,让他们那帮人弄,不过我看调查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小李,你还年轻,接触的案子太少,不是每个不寻常的事件就是疑点,其实有些就是单纯的自然规律,你想多了。

然后他们就走了。

而我也则是悻悻然了一会儿,感觉好失落,没人相信我,更没人支持我。但我还是固执己见的将半截植物放进了罪证袋里,临出门的时候,发现阳台的右侧有个高脚架,是拿来放置望远镜的。

我知道,像沈崇文这种职业的人,调查别人,观察,偷窥啥的,这是必不可少的装备。我也是纯粹好奇,就凑过去看了一眼,结果发现这聚焦太强,虽然看东西比较清楚了,只是很伤眼睛,我随意的拨弄了一下子,结果却发现镜头里出现了一只眼睛!

吓了我一大跳!

那只眼睛,大又犀利,很是渗人的感觉。

但等我再凑过去瞧的时候,发现什么都没有了,连我刚看的是哪个方位都不知道。

这是怎么回事?

我刚刚是幻觉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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