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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杀法则 第二十四章 窥测摄像头,顺藤摸瓜

不过徐正春留了个心眼儿,他派吴旭跟着我,防止我作假。

其实这倒是无形之中帮了我的忙,毕竟,想要确切的找到凶案现场的罪证,情景再现最合适不过。

我们三人,刚好是郭淑华一家三口,而且,这吴旭给我的印象挺好的,是属于帮里不帮亲,很懂规矩的人,比方冒那傻帽要好太多。

我们三人开车到案发地点,也就是郭淑贤俩口子租住的四合院那里,时间是晚上七点整。

这里是属于一个弄堂巷道,附近居住的都是老街坊,几十年都在这儿了,这是盛夏,天儿挺热的,所以多数都坐在自家门口乘凉,或者是来来走走的散步。

案子从事发到现在复查,已经过去了接近两个月,虽然警戒线还在,但负责看守的警官,早被撤退了。

下了车来,我观察了下四周,这条巷口比较纵深,郭淑贤家处在巷口的中间地带,做生意的话,左右两边都能讨到,说明郭淑贤是个有头脑的生意人。而且,根据街坊邻居的走访,说他家的油条炸得好,而且价格公道,关键是俩口子待人接物方面,面面俱到,很受大家的喜欢。

那我就琢磨了,假设凶手另有其人,而郭淑贤夫妇为人又那么好,仇杀跟情杀的可能性不大,那激情杀人?起了色心临时的更可靠。但是为什么郭淑华想要来定罪,这说出去就不科学,总之,错综复杂得很,我看还是得进去勘察了才能知道具体情况。

见到我们到来,群众们都围观了过来,七嘴八舌的议论着,不过最多的,都是在说这夫妇俩死了真可怜,郭淑华那天杀的怎么忍心杀害自己的亲哥哥和嫂子,简直是个畜生。群众们愤怒我能理解,我也在极力的安抚着大家,希望稍安勿躁,毕竟我们在工作。可我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在人群之后,我发现有个熟悉的身影站在那里,不过是低着头,看不清脸。随着我的目光注视过去,他则是迅速转身溜走,我有心想要追上去,可被群众们挤得完全没空虚。

难道是我眼花了?

不太可能。我心底有些忐忑,但没多想,还是专注眼前的案子更重要。

后来来了居委会主任,是个五十多岁的大妈,貌似很有威慑力,也有群众基础,随着她的疏散,大家伙儿都纷纷做鸟兽散去。本来我们查案是不需要外人介入的,但这大妈好像有些热情过头,说这郭淑贤夫妇她熟悉,这房子也是她租出去的,有她在也方便了解案情。

房子是她租的?

我明明记得房租好像是个男的啊。见我皱眉,她也尴尬一笑,说,房主是她儿子,早些年分财产分给了二儿子,所以归根结底还是她的房子。我应了声,没多说什么,总觉得这大妈是皮笑肉不笑,好怪的感觉。

但我不能因为多疑症就把任何人当作嫌疑犯吧,人家热情,而我也只是来复查案子,所以没多大讲究,就让她跟了进来。也好,如果我遗漏或者需要了解什么,她能帮忙提供点儿参考。

进了屋子。

保持和案发时的原样,四合院,正屋对面,左右两边是卫生间和厨房,后面还有一个杂物室,按照卷宗所示,当时郭淑华是在主卧里强奸了嫂子,之后和哥哥在卧室一路扭打到大院,用杀猪刀杀死哥哥之后,再重返卧室,将试图逃跑的嫂子杀死,杀完人,分尸,烹煮,趁着夜色,抛尸,然后跟没事儿人一样的继续做买卖。打算熬过这几天的风声,就要出逃,后来是有人发现郭淑贤夫妇几天没出现,来过问的时候,郭淑华露出马脚,被群众洞悉,报警,将刚上车的郭淑华给当场抓住!

哦对了,好像,那举报的群众……就是说的什么居委会的,难道就是这大妈吗?

难怪,她说对案情熟,或许能对我们的案件复查提供点儿线索。

只是我始终觉得,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在没有警方传唤之前,任何过度接近,在我看来,要么是掩饰,要么是来打探案情。就这样,我从心底里,就对这居委会大妈产生了戒备心理。

当然,我没有表露出来。看着青石地面上,勾画的现场尸体摆放模拟边框,一路追寻到屋内,脏乱差,墙壁上血迹喷溅得到处都是,桌椅板凳,也都是给砸得稀巴烂。进了卧室,我拿着当时警方拍摄的画面仔细对照,我还是那句话,别说我鸡蛋里挑骨头,虽然大部分布置得一样,可有所区别的是,在图片左下角,也就是屋子左边的立柜那里,本来有个小东西的,但现在屋里,没了。

我蹲下去看,还拿了放大镜,发现这就是一团粘乎乎的东西干涸之后的迹象。我拿棉花球沾染了下,放进罪证带里,交给孙芳芳。孙芳芳还问我,这是什么?一旁的吴旭也跟着凑过来,问道:“李胜,怎么,有问题吗?我怎么没看见这里有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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