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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要冲浪 第七百四十一章 一百块钱都不给我

“近日,本台记者接到热线电话,称有人利用手机上的社交软件,也就是现在流行的app来进行诈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记者找到了当事人……”“就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另一位当事人,即黑衣男子突然出现……他们好像发生了争吵,我们跟过去看看……”

然后,小红帽开始了一段表演。

“你们怎么认识的?”

“手机上聊天认识的呀!”

“手机上?这个微聊么?”

“对,微聊……”

“我们聊的很好,然后他叫我过来,然后跟他玩啦,他就是个骗子,他连一百块钱都不给我,把我丢在这里,好坏的……”

“我抢劫你什么?我是抢劫的人么?一百块钱都不给我,还要打我,跟我发生关系,臭不要脸还在笑……”

噫!

在不远处监工的江超浑身一抖,人才啊!

有一说一,地方频道的民生节目比卫视好看多了,又沙雕又搞笑,尺度还大,像浙江台的《1818黄金眼》。那尺度大的哟,没眼看。

江超找的这个节目也差不多,后世露鸟都敢播,这点小意思。

拍的过程很短,半小时不到收工。江超请他们吃了顿饭,把自己喝趴下了,不知道怎么回的酒店。

第二天便动身返程。

巧了,还是跟那位胖子同事一起。

《谭谈交通》早期根本就没有版权认定,99去买版权,把成都电视台都干愣了,不知道该怎么办。

99提了个建议,版权费给电视台,视频在网站产生的收益给谭警官。

因为谭警官是创作者,而由于他是公职,比较特殊,又建议其公开明细,把收益都捐出去……

电视台、交警队、谭警官正在研究,一时半会出不了结果,胖子就回来了。

后世有很多类似的情况,公职人员在网络平台宣传普法啊、反诈啊,结果红了,收到很多打赏。

这个钱就很敏感,归你还是归单位?

你们收这个钱,违不违规?

比如抖音有一个警察老陈,直播宣传反诈的,有一次被人刷了333个嘉年华,3000块钱一个,总价值一百万。

根本就没法处理,最后此人辞职了。没错,体制内的警察,辞职了,改行当网红去了。

…………

江超回来后,没过几天,这则新闻就播出了。

他又联系麦粒那边,找个鬼畜区的up主,将其制作成一个鬼畜视频。

所谓的“一百块钱都不给我”,是国内互联网传播史上比较著名的一次事件,与6块钱麻辣烫、我爸是李刚、车速70码、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一样。

此事发生在2014年,姚远把它提前了。

而它的走红,是得益于鬼畜视频的广泛传播,鬼畜文化这两年刚好兴起,麦粒驻扎了几位早期的鬼畜up主。

江超非常用心的来做这个任务。

他知道,另外二人也被分派了考核任务,谁好谁差,都在姚总眼里。

……

又过了几天,一切准备就绪,视频上线。

姚远刷的打开扇子,跟高晓松似的摇了摇,看着火箭般疯涨的数据,人不如狗的叹了口气:“唉,娱乐至死啊!”

(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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