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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我刀呢? 82.Chapter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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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语境下听到“神经病”这个词, 明明是对方在自嘲, 叶氤却还是像被人被劈头扇了一巴掌。

五味难言。想要故作轻松,却再也笑不出来。

记得前阵子,不甘心疯狂打电话给朱凌,各种哭爆追问指责。

一开始对方还解释, 后来不耐烦了,冷冷丢下一句:“我说没有就是没有。你让我给你‘证据’, 我又不能证明没有发生过的事,你为什么总像这么胡搅蛮缠的, 要不要去神经科看看医生?”

像是被当头一盆冷水, 又像是被雷劈, 愤怒、全身发抖的同时, 却也有一个清晰的声音在脑海里絮絮低笑, “嗯,遭报应了吧?”

大概, 是真的遭报应了吧。

自以为是的“勇气”和“执着”、自说自话的“就算遭天谴也无怨无悔”, 最终落得这么讽刺的结局。

偷来的东西,最后要还不说, 还倒钩出了血肉, 丢掉了曾经拥有的一切惹人羡慕的奢侈。

输得彻头彻尾、一败涂地。

那么多年嫌弃别人“神经病”, 那个所谓的“神经病”却从没有伤害过他。分手前没有, 分手后也没有, 尽管完全有能力封杀他、折磨他, 让他从此都不好过。

他没有那样做。反而是念念不忘、在回忆中潇洒明朗的少年, 重逢后说出来的话每一句都能戳中他的小心思,让他轻易相信了那么多甜蜜誓言的人,拿起刀来的时候毫无顾忌。

“刚才医生说的,你都记住了?上楼以后早点休息,一日三餐尽量正常吃饭,别总不把低血糖当回事。”

叶氤低声道:“嗯,我知道了,今天真的是麻烦你了。”

黎未都点点头,看了看天色:“我也该回家了,你多保重。”

“未都!”夜风骤起。

像是抓住就要起飞的风筝一样,叶氤屏息一把抓住了那人灰色风衣纹理粗糙的衣角,残阳最后的余晖,红烈烈的像血的颜色。

声音涩哑,有些七零八落:“作、作为答谢、上来……上来坐坐、喝杯咖啡好吗?”

其实,他比任何人都清楚,黎未都可以说是那种有“原则到了死板地步”的人,对于所爱的人近乎自殉式地全心全意。

绝对没有可能跟他上楼。

更何况,也并不是真心想要邀他上去——虽然从外表看,小洋楼窗外种着绿色小植物,门口摆放着盆栽,好像一个小城堡一样漂亮安静。

金玉其外,里面的木地板上却正正乌烟瘴气堆叠着十几天没洗没丢的外卖、泡面,随处摔打、发泄的痕迹,乱七八糟根本见不得人。

……只是突然想起,曾经某个相似傍晚,朱凌也是这样开车送他到楼下。

类似的一句带了心机的挽留,开启了后来荒唐的一切。

也许只是想看看,人与人究竟有多么大的不同。

如今,唯一还能自我安慰的,大概就是“我反正从来也没有爱过他”。所以,就算再成熟稳重、再温柔体贴,毕竟没动心过、不喜欢的,失去了也不遗憾。

不遗憾。

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对“差一点点就能得到”的幸福念念不忘。

可是为什么,抓住的衣角却不舍得放开。

有如雨过天晴、日光和煦后才后知后觉送到头顶的雨伞,已经迟了太久太久了,所有好的回忆、那些来从来不曾经意的点滴,才终于开始像潮汐一样上泛。

课间趴在桌上小憩时披在肩上温暖的外衣,洗好削好皮送到面前的水果,温柔而专注地看过来让周遭众人羡慕嫉妒的目光,嘘寒问暖、被捧在心间每一件小事…

如果,时间能倒流。

如果能重来一次,整件事可不可以有机会得到一个完美的结局?

只要他和朱凌能不再贪心、互不打扰,是不是就能有一天幡然醒悟,好好回报黎未都十多年的温柔。而朱凌,也可以和本来就迷恋得死去活来的真爱安安心心过一辈子。

那样不好么?

为什么却走到了这一步呢?

……

黄昏彻底落去,星夜降临。

黎未都觉得,自己可能……确实是有那么一点点疯吧。

时间刚刚进入十一月初而已,但今年不知道怎么回事,一入冬就特别特别的冷。就这么站在楼下发了几分钟的呆,就冻得手脚没知觉、几乎想骂人。

呵了一口热气,皱眉搓了搓冻僵的手指。明明车子里就有充足的空调暖气,却完全没有赶快钻进去躲着的想法。

空气森冷,周身的血却滚烫,心脏一直在跳、不正常地在跳。

完全不能解释……

不能解释为什么,全程毫无波澜的心境,却在被叶氤挽留的那个瞬间,满脑子忽然开始近乎疯狂地好想念好想念家里的那只熊宝宝,想得鼻子发酸,几乎当场要哭出来。

更不能解释,明明那么地想他,却为什么没有立刻驱车回家见他、抱抱他。

车子就在身边,脑子却像抽坏了一样丢下它,直接围着纪锴给他新买的那条绒绒黄色的羊毛围巾一路疯跑,在路人的侧目中生生跑过了好几条街。

每一口呼吸都生冷新鲜,好像感觉不到累。

华灯霓虹的市中心商业街,无数店铺金碧辉煌。终于放慢脚步,像漫无目标地走着,可是无初次吐出团团白雾中的搜寻回眸,又像是在坚定寻找什么一定要找到的地方。

然后,他找到了。

……

低调简洁的暗奢店面,暗红松软的精致丝绒地毯。

开启门时一声清脆的叮当的银铃。淡淡的轻音乐,迎面通透雪白的店面墙壁上,烫金的凸字刻着好多好多种语言文字、金灿而神圣的誓词的铭文。

lu家旗下“la vie en rose”系列专营店。

高端戒指订制,应该叫“玫瑰人生”,可中文杂志上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都叫“璀璨一生”。

其实,叫什么无所谓。黎未都只是突然发现,他好像一直都理所当然地认定,自己的婚戒最后一定会从这家店里订——

毕竟,第一次确认心意、第一次亲吻,就是贴着这家店的墙壁,不可能对它没有特殊的感情。

那天,隔着店面黑色大理石的墙壁,怀着几乎绝望的心情,却听到纪锴那句“他特别好,我想珍惜他”。平生第一次被喜欢的人认可,那种铺天盖地欣喜若狂的心情历历在目就像是昨天。

可仔细想想,那都已经是一年前的事情了。

幸福的日子总是过得好快。从那天起,人生彻底脱离苦海进入倍受宠爱的新纪元,再也不用惴惴不安、孤独灰暗地心慌意乱。

眼前,无数的展柜里,闪亮的戒指争相炫耀着“选我啦~快选我”,而黎未都的目光,却被正对着他墙壁上一本展开的书页浮雕吸引。

右下角一朵玻璃罩子里的小玫瑰,让他一下子就想起了前些日子睡前,纪锴每天借着旁边的小台灯给他读一段的《小王子》。

看着那朵小玫瑰,再缓缓移至浮雕上的誓词,一个字一个字吸引着他,默念下来。

i take you to be my partner in life and my one true love.

i cherish our friendship and love.

i trust and honor you through the best and the worst.

i give you my life to keep.

……

喜欢。

几乎像是命中注定、一见钟情般地直击心灵。

周遭的景物缓缓虚化,仿佛从商业街的店铺生生蜕变成了一间乡下的雪白小教堂。突然好想跳过这一切让人心急的程序,直接把他拽过来问一句“你愿意还是不愿意”?

他觉得他会点头。

咬字不准的男声贴着耳后,带着笑意轻轻传来:“超棒的誓词,对不对?”

偌大的店,唯一店员是个年轻帅气、金发碧眼的混血青年,笑容灿烂而且自来熟地指着墙上:“这几句话,其实是我的papa mama结婚时用的誓词。”

黎未都下意识就紧接了一句:“他们过得幸福吗?”

“当然啦,”店员从身后摸出一只pad,屏保是一个帅气稳重的亚裔男性同一个金发碧眼大美人抱着玩偶的合照,“今天也非常非常地相亲相爱着呢。”

“我……觉得这几句话很喜欢。”

抿了抿嘴唇,黎未都当然也知道这个想法很贪心:“听说lu家订制的戒指可以无限个性化,能帮我把这几句都刻进戒指里吗?”

店员一脸八卦:“是要求婚用的吗?是不是超~级~想要一枚独一无二、跟别人都不一样的戒指?”

黎未都脸一热,不然呢?

你家东西那么贵,要等的时间又蜗牛久,要不是为了送给一生只有一个、最特别最特别的人,谁有这闲工夫跟你们耗?

“那你绝对来对地方啦,我家有超多特别订制的,请坐,我慢慢帮你介绍!”

黎未都也没想到,人在凳子上一坐下,就被不间断忽悠了整整三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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