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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遥远的女神之荒唐篇 第八十四章 书法笔

刘凯敲诈了手机店老板一百块钱的手机话费,也帮我要了一张手机的保修单,买手机的钱少花了两百块,从心底里我挺感激他的,他跟花庭伟是一样的潇洒,但却从来没有瞧不起我,而且在这种时候还能帮我去找回尊严,我觉得他确实够哥们,我挺感动的。

离开手机店以后,为了感些刘凯,我请了刘凯一起去洗头理发,在他的建议下,两人都理了同一款男士刘海,之后打了一张出租车回学校。

而手中袋子太多,为了免去小姨的怀疑,在车上我把所有买到的衣服和鞋子都拆开了,画零为整,将衣服和裤子装到了两个大袋子里,把手机和鞋都拆开塞进了书包。

回到学校,刘凯去寝室,我回到了小姨家里,由于来到小姨家的时间太晚了,小姨难免对我多了些怀疑,我也只能骗小姨说是有一部分同学的衣物,暂时放在我这里。小姨也相信了,但还是把我臭骂了一顿,因为我本该早上就到她家里的,却是在下午六点才到,唯一的理由就是我又去上网了。小姨骂我,我也就承认了,总比让她怀疑我包里的东西强。

想着辛苦挣来的七千多块就换了这么点,也开始感觉到了生活的艰辛和不容易。面对我想要的,我只能忍着,不想对老爸和老妈说什么。

回到房间,我赶紧将新衣服和旧衣服掉包装好,取出了手机,一边充电一边跟着说明书把玩它上面的功能。直到小姨叫吃饭,我把书包里的玩具枪取出来,拿着走出了房间。

飞飞的眼睛很厉害,老远就看到手中的玩具枪,马上就冲到我面前,一把拽了过去,再也不管吃饭。直到小姨开嗓动手把他吓到桌上为止,但飞飞显然兴奋到了极致,甚至在饭桌上说出一句:“博哥哥,我爱你···!下次再给我买一把···”,引得小姨父和小姨大笑。虽然只是简单一句话,但我知道,自己开始融入小姨家的生活了。

吃完饭,我洗了个澡,换上了当天买的新衣服,上身意见灰白色的带帽棉质卫衣,穿了一条中腰中桶的牛仔裤,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感觉就是比以前好得多,一身的轻松与舒爽。

再到镜子面前自赏一下,我差点认不出了自己,这反差太大了,唯有脸上的青春痘还是那么清晰分明,我变成和江羽柯一样外表类型的人,但还是没什么自信,直到小姨看到了我的改变,眼睛也亮了一下,夸着说还不错,看起来挺阳光帅气,这着实让我的心里好受了许多。

当然,我也只能骗他们说这是我用压岁钱买的。真是憋屈啊,自己光明正大的挣了钱,却不能光明正大的用。面对自己,我开始怀疑是不是有些虚荣了,就为了一个花庭伟跟自己那么过不去,毕竟我学过莫泊桑的《项链》,只不过有一点我和小说里的女主角不一样,我是先挣到钱再去享受的。而且人家根本就不知道还有我这么个人,估计也没心思关注到你这个人。除非有一天,我把龙彤夺回来,变成逆袭的黑马。

对到房间之后,我又开始收拾写字台,上面有很多东西都是小姨父的,我得整理了交给他。房间里堆放得有很多的文具用品,都是小姨家做生意失败而没有倒转出去的货物。

整理的时候我发现一只样式奇怪的书法笔,从外表看上去很旧,看来应该有很长的历史,而且很长时间都没用过了。把书法笔扒开看了一下内部情况,里面全都是好的,还能用,只是被主人忽略了,笔尖上和墨囊里全是干涸了的墨汁,硬邦邦的,把整只书法钢笔的笔芯都堵死了。

看了一下牌子,居然是一支精品,德国产的公爵,我一看见这支笔就喜欢上了。立时拿到了卫生间将它全部清洗一番,乍一看,果然是面目全新。高兴之余,我在房间里的货堆里找了一瓶新鲜的老板牌墨水,打开蘸了墨水,随便抽了一张高质量的a4纸,用书法笔在上面随意的写了一段小散:“墨囊里已只有少许的墨水,笔尖已变得干硬,墨渍快塞满笔芯,断断续续的,划出的都是一根根不流畅的线条,看起来是如此的疲倦,就快要睡去。然而,笔筒上岁月的磨痕却反射出了锃亮的金光,显现出强烈的愤恨与不甘,迫切的想洗个热水澡,去掉一身污秽,重新汲取鲜墨,寻到一张细腻而轻柔的白雪纸,以阳光而挺拔的身躯带动笔尖上那一点柔韧,挥洒出最浪漫的一幅。”

写完之后,觉摸着还少了点什么,于是我又加了一个标题,《书法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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