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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你此生不换 88.母鸡汤和乌鸡汤

我也承认,我用匡医生来激怒曾子默的方法是卑劣的,说了那句话之后,我是没有这种意识的,当战斗的击鼓在我的心口响起时,我只有一个目的,战胜曾子默。

所以让曾子默收回他的酒钱时,我是骄傲的。这个时候,按照我的想象,曾子默应该会针锋相对,可是我错了,他只是淡淡一笑,便转身离去了。

他不知道我盯着他的背影发呆,他不知道我记恨这样冷漠的他,和这样卑贱的自己。

匡明宇送我到楼下,这会儿酒精在身体里咆哮,我一个人上不了电梯,他扶着我进了门,我不顾一切的冲进卫生间,打开水龙头之后,我便哭了。

我用卑贱这个词来形容自己,一点都不为过。再加上曾子默面对我时的态度急转而下,这种落差,我压根没法接受。

我哭的小心翼翼,生怕匡明宇听到。

哭了好一会,我才用温水洗了脸,假装无事的走了出来,跟匡医生道别。

匡明宇明摆着有些担心我,所以出门的时候有些迟疑。为了不让他担心,我努力的挤出一个笑容,说:“我没事,就是有点头痛,睡一觉就好了。”

匡明宇这才被我忽悠走了,我一个人坐在笼子旁边,跟八戒说话。无非是骂了曾子默,无非又骂了自己。说起来也挺糊涂的,因为这一晚,我就是在八戒的笼子边上睡着的。

醒来时天已经大亮,太阳穴突突的疼,我口渴难耐,去冰箱里找喝得,才发现冰箱已经空了。

无奈之下,我只能一边烧水,一边洗脸刷牙。

经过这一晚,我想明白了一件事。失恋伤心可以,但是绝不能因为一个男人作践自己。我喝酒,伤的是我自己的身体,他该泡妞还泡妞,该娱乐还娱乐,哪里会关心我?我不如好好生活,至少,一场车祸都没要了我的命,难道我还要因为一个男人要死要活?

和男人斗,首先要有个健康的身体。

想到这儿,我就去厨房倒水,谁知水壶太烫,拎起来之后,烫的我又松开了,水壶掉到了地上,一壶开水撒开了,烫到了我的脚趾头。

沈冰送我去医院的时候,足足劝了我半小时,说什么失恋也不能自残之类的话,任凭我怎么解释,她愣是不信。

到了二楼的皮肤科挂了号,我和沈冰坐在外面等,恰巧看到脑科的护士长,她见我脚上有伤,赶忙过来问了问,问完之后进去跟里面的护士说了两句,我也不用排队了,直接进了医务室。

脚上开始只是红肿,可是到了医院之后,就起了水泡,医生说这情况挺严重,又是上药又是消毒的,弄了好一会,最后,还是把我送到了病房。

烫伤面积不大不小,除了五个脚趾头,连脚面也冒出了水泡。

护士告诉我,这些水泡必须挑掉,我一听就不淡定了,吵着要出院。这时候病房门开了,匡明宇穿着一身白大褂走了进来,见我在床上挣扎,无奈的说:“你现在是病人,必须得听医生的。”

别看匡明宇平时温声和气的,可这会儿,他倒是挺严肃的。沈冰趁着匡明宇低头看着烫伤的时候,跟我挤了挤眼,明摆着嘚瑟。

水泡是匡明宇帮忙挑破的。期间我又疼又怕,不争气的哭了。匡明宇的动作相当麻利,几分钟就完成了上药,然后递给我一棒棒糖,说:“吃了吧,吃了就不疼了。”

这件事一直被沈冰拿来调侃我,事后我才知道,匡明宇的口袋里有好多个棒棒糖,他的病人有几个小朋友,哭的时候,他就是拿棒棒糖哄着他们。

一只脚算是废了,我只能安安心心的躺在病床上。沈冰忙着上班,我身边也没个人,只能选择睡觉。临床也是个女孩,她男朋友一会过来送水果,一会拿着ipad下载电影,别提多用心了。

嘚瑟的时候,是不知道身边有个人多好。可是当你一个人躺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其实自己是很脆弱的。

泰迪熊得知我进医院了,让几个同事过来看我。领头的就是罗蒙。不过这家伙还算有良心,左手拎着果篮,右手拎着补品,才一会的功夫,病床旁边就已经堆满了。

其他几个同事看了我之后都走了,只剩下罗蒙一人,他叹了口气,说:“陈天喜,你说你们这是在干嘛啊。一个个要死要活的。真受不了。”

我知道罗蒙肯定误会了,急忙解释:“真的是意外。”

“我知道,”罗蒙将削好的苹果递给我,说:“你不就是看上了脑科那个小白脸了吗?怎么这会儿,他人不在这?”

我咬了一口苹果,很不甘心的说:“就许他曾子默美人在怀,还不允许我多看人两眼,什么破道理。”

罗蒙听我这么一说,又叹了两口气,说:“你们就作吧,作死一个就好了。”

我看着罗蒙,将眼泪逼了回去。到底是谁作啊?我都这样了,他曾子默看都不看一眼,未免太没人情味了。

不过这话我是不会说的,他不来正好,咱两可以断的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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