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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小子的大亨路 第七十四章 老子是狂人

说完,杏眼一瞪,转身就往治安办公室相反的方向走。

阿竹不是说,要去讨还吉他吗,为什么不去治安办公室求助。难道仅靠她的一张嘴就可以?要知道,那些人可是蛮不讲理的不良青年,一看就不是善类。

单思华不解地追上去问了句:“不去找治安队的人,凭我们两个人要得回吉他吗?”

“不去治安队,我带你去见一个人,快来!”阿竹头也不回地应道,径自往前疾走。

看阿竹胸有成竹的神情,要去见的这个人肯定有办法拿回吉他。单思华不再犹豫,赶紧跟了上去。

穿过热闹的林荫道,两人来到位于冰山工业区最里端的一个工厂。单思华瞄了一眼门口的厂牌,几个黑色的仿宋体大字分外醒目:灶王炉具有限公司。

阿竹跑到保安室说了几句,值班保安马上拿起电话开始拨号码。不到两分钟,只见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从厂里面风风火火地跑了出来,一边穿衣服,一边吼道:“在哪里,带我去看看。”

单思华抬眼一看,此人二十四五的年纪,脸大眼睛小,比自己足足高一个头,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霸气,不怒自威。

“这个叫阿勇,我男朋友。”阿竹上前挽住他的手说了一句,转而又指着单思华介绍道:“这个叫阿华,是谭思思的男朋友。”

阿竹的这句话让单思华哭笑不得,敢情他们都一致认为自己是谭思思的男朋友了。看来得找个机会把这件事澄清一下,以免误会加深。照这样下去,最终会害了谭思思。

不过现在还不是说这个的时候,当务之急是帮忙把阿竹的吉他拿回来。

简单的介绍完毕,阿勇便催促去找那几个不良青年。三人当即马不停蹄地赶往新辉煌宿舍。一路上,阿勇问了单思华几个问题,以便等下到了那里要这么应付。

来到新辉煌宿舍大门口,值班的保安不但没有拦截,反而冲阿勇友好地打招呼,可见这个阿勇在这里混得很熟。

单思华直接把阿竹两人带到三楼,见春仔依然背对着门口在弹吉他,不觉松了口气。还好没有溜掉!再看一眼屋里,发现比刚才少了两个人,那个高大的男孩子不在其中。

有了阿勇在身边,单思华感到胜券在握,底气十足地指着春仔的背影,大叫一声:“就是他!”

随后进屋的阿竹眼尖,马上发现春仔怀中抱着的正是先前托单思华拿到表姐处的那把吉他,当即也跟着尖叫了句:“把我的吉他还给我。”

见刚刚被哄走的单思华带了个身材魁梧的男人再次出现,屋里的人俱是一惊,纷纷站起来,怒视着三人,面露不悦。

接连两声大叫惊动了正在弹吉他的春仔。他回头看了眼门口,傲慢地回应道:“叫这么大声做什么?当我们是吓大的?”

阿勇闻言直接走到春仔面前,冷冷地说了句:“把吉他还给我女朋友。”说完,毫无惧色地打量了一遍屋里的其他人,将目光锁定在春仔怀中那把吉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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