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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小子的大亨路 第九十六章 值得

“不要,我说,我告诉你。”面对单思华冷得如刀锋的目光,夹克衫胆怯了,弱弱地接了一句:“右手”

“好吧,先把你右手砍掉,算是给金四报个信,叫他来找我。”

说着话,单思华的手里已经多出一把西瓜刀,举过头顶,狠狠地向夹克衫的右手砍去。

这一刀凝聚了无比的怒气和愤慨,力道无比凌厉。

夹克衫的手脚都被牢牢地绑在席梦思床的四角,虽然不是那么紧,但却无法挣脱,只能眼睁睁看着单思华将西瓜刀举过头顶。

手起刀落,只是眨眼间,单思华连砍三刀,总算把夹克衫的手臂给断掉。

看到伤口处汩汩流出的红色液体,夹克衫又急又怕,一下子疼得晕死过去。

见夹克衫断手部位血流如注,单思华没有丝毫的怜悯之心,开始随意地扫视房间的结构。

和顾城的死比起来,夹克衫这点伤又算得了什么。

突然,单思华眼光落在一处,那是放在抽屉上的一支手枪。

这把枪极有可能就是夹克衫用来打死顾城的那支枪。

一把将手枪拿在手里,单思华仔细端详,发现是一支自制的土式手枪,和当初在南方的时候,小伟所提供的手枪差不多。

留着这把手枪或许有用。

单思华将手枪收好,再看了眼躺在地上一丝不挂的女子,眼睛不经意地从一览无遗的女子身上扫过,最后将目光停留在女子光滑的腹部。

单思华并非是贪恋女子的身体好看,而是准备在女子的腹部留下点东西,也算是给金四一个警示。

用纸巾搓成一支笔的形状,单思华蘸着夹克衫的鲜血,在女子的腹部写下四个大字:血债血偿。

做完这一切,单思华不慌不忙地溜出来,准备沿着墙根寻找发出亮光的房间,伺机找出金四的所在。

之所以没有一下子要了夹克衫的命,是想让夹克衫先尝尝疼失手臂的滋味,再慢慢折磨他。

而且现在就把夹克衫干掉,对于单思华会非常不利。

人命关天,如果发生命案,那么势必会惹上麻烦,更谈不上和金四斗下去。

穿过花园的小径,借助着树木交错产生的阴影,单思华小心翼翼地穿行在其中,慢慢向另外一个亮着灯光的房间靠近。

还记得上次受金四的邀请,就是在那个房间里面吃饭,这会儿会不会是金四在里面?

一心想着要替顾城讨回公道的单思华大胆地潜伏到窗下,但这次并没有那么幸运,这扇窗紧闭着,连里面的声音都听不到。

凭着模糊的记忆,单思华依稀记得门应该是在侧边,那里是另外一个建筑阴影,可以潜伏。

就在单思华准备先潜伏到阴影中,再伺机而动的时候,一声尖利的女声划破黑夜的宁静,份外刺耳。

敢情是那个腹部上写了血字的女子惊醒了。

接下来的情况证实了单思华的猜测。

只听另外一个男声在大声叫喊:“快关上大门,把灯全部打开。”

话音刚落,原本黑漆漆的别墅里陆陆续续亮起灯光,把别墅里面照耀得如同白昼。

眼看藏身的地方也明晃晃地无处可躲,单思华只得猫着腰,想从侧边的排水沟位置潜逃出去。

就在这个时候,一声大喝突然响起:“快抓住他,那个杀人的家伙在花园的排水沟。”

单思华闻言大惊,暗道一声不好,被发现了。

他又怎么会知道,只要灯光亮起,别墅里的监控视频已经将他的一举一动,全部清晰地反应道显示屏上面。

随着第一声喊过不到5秒钟,第二声又接着响起:“大家快抓住他,这个人藏在客厅的后面,不要让他翻出围墙。”

这句大喊提醒了单思华,他扭头后看,果然看见丈许开外的地方就是围墙。

既然被发现,不如三十六计,先走为妙。

说干就干,单思华一个纵步跃过排水沟,脚刚刚踏上围墙,却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厉喝:“别动,再动我就开枪。”

单思华回头一看,两名持枪的小子正小心翼翼地望着他,两支黑洞洞的枪口指着他的头部附近。

看这两个小子非常害怕,单思华也不敢贸然再动,怕枪走火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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