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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帝国 第七十四章 横扫

闽越兵士为了活命,逃得跟风一般快,好象他们多出了几条腿一般。然而,他们再快,能快得过四条腿的马吗?汉军骑兵很快就抄到他们后面去了。

望着象钢铁洪流一般,漫到后面去的汉朝骑兵,邹高一颗心直往下沉,要想以血肉之躯冲破钢铁洪流,那根本就不可能。

事实也证明了,他的判数准确无比。

“汉军威武!”汉军骑兵吼着战号,手中的手弩对着闽越兵士就发威了。

“咻咻!”

尖锐的破空声此起彼伏,一枝枝弩矢织成一张密集的矢网,对着闽越军队射去。

惨叫声响过不停,不少闽越兵士中箭倒地,发出临死前的惨嗥。

他们身着札甲,防护力比起匈奴的皮甲要好得多,可是,面部暴露在外面,中箭的几率大得多,不少人是面门中箭而亡。

手弩过后,就是弓箭发威。骑射是骑兵的基本要求,这支骑兵中有不少建章军,他们跟随周阳在北地大破匈奴,那骑射功夫不需要说的,精湛了得。

他们手中的弓全是硬弓,是大黄弓,力道强劲,威力巨大,闽越军队同样抵挡不住。

“放箭!快放箭!”逃跑中的闽越兵士中,还是有胆大的,有头脑清醒的,边逃边嚷,还摘下弓箭对着汉朝骑兵射去。

一有人吼叫,不少闽越兵士仿效起来,弯弓搭箭,对着汉军骑兵就射了过去。

山地、丛林作战,必须要精通射箭,因为可以依托有利的地形放箭,对敌人进行有效杀伤。是以,闽越兵士的箭术相当了得。

一枝枝箭矢带着尖锐的啸声,对着汉军骑兵射去。可是,让他们失望的是,只听一阵密集如炒豆般的金属撞击声响起,箭矢竟然奈何不得汉军的盔甲,滑到一边去了。

他们的箭矢奈何不得汉军,而汉军手中的弓箭却是能给他们巨大的杀伤,闽越兵士是越来越心惊。

“不要射人!射马!快射马!”

闽越兵士中,不乏头脑灵活的兵士,马上就发现了汉军骑兵的短处。

汉军骑兵身着新式盔甲,防护力极好,弓箭奈何不得,除非强弩。战马只是披着皮甲,并没有覆盖重甲,防护力就差得多了。之所以如此做,那是考虑到,若是覆以重甲,就成为重骑兵。重骑兵的防护力好,冲击力惊人,却是马力消耗太大,不便在大漠上机动。

不得不说,这些闽越兵士还真是找到了汉朝骑兵的短处,若是射马不射人的话,还真会给汉军骑兵带来不小伤亡。

可是,他们根本就没有机会,因为汉军骑兵已经冲到近战范围了。汉军骑兵收了弓箭,绰起长矛,排着整齐的冲锋队形,一条条长矛前指,就象万千条毒蛇一般,闪亮的矛尖就是毒蛇的蛇信。

闽越军队仿效汉军,也有不少长矛。平日里,他们见怪不怪,并没有发现长矛有什么出奇之处。可是,如今看着汉军骑兵手中的长矛,怎么看怎么让人胆寒,比起毒蛇还要可怕。

他们的想法非常正确,只见汉军骑兵冲来,手中的长矛对着闽越兵士就是一阵狠捅。一捅一个准,不少闽越兵士当场身亡。他们身上的长矛,不住晃动,仿佛饱饮鲜血的毒蛇在欢快的摆动尾巴:瞧,多美的血鲜!

“汉军威武!”

冲天的战号声中,只见汉军骑兵拔出环首刀,对着闽越兵士就是狠砍狠劈起来。

骑兵用刀比用剑更加方便,这环首刀还是给周阳加重的,力道奇大,哪里是闽越军队的札甲所能抵挡得住的。每一刀下去,必是有一个生命消失。

下劈上撩,汉军骑兵尽情肆虐,闽越兵士惨叫声不断,死伤无数。

骑兵打步兵,本来就有天然的优势,居高临下,哪里是步兵能抵挡的。更别说,汉军骑兵的装备比闽越军队更是好了一个数量级,闽越军队根本就构不成任何威胁,唯有挨打的份。

装备不如、气势不如、阵势不如……闽越军队样样都及不上汉军,哪里是对手,这是一边倒的屠杀。

“逃啊!”

也不知道是哪个给吓破了胆的闽越兵士,发一声响,撒丫子便朝后跑去。

一有人如此做,立时有人仿效,只见不计其数的闽越兵士给汉军骑兵象赶鸭子一样赶回来了。

这些闽越兵士抱着侥幸之心,原本以为,只要不给骑兵追杀,就有逃命的希望。然而,他们的希望注定要破灭,因为,迎接他们的是一把把闪亮的陌刀。

只见不计其数的陌刀高高举起,再狠狠劈下。劈下的那一刻,陌刀会发出耀眼的光芒,比起天空的骄阳一点也不逊色,骇人之极。

给陌刀劈中的闽越兵士,下场是非常惨的,给一把陌刀劈中,就会变成两截,要是给两把陌刀劈中,不是变成三截就是变成四段,给更多的陌刀劈中,那就会变成碎肉。

那不叫陌刀,那叫魔鬼,活生生的把闽越兵士劈成碎片。堆在地上的是碎肉,破碎的内脏,还有断裂成一截截的肠肠肚肚……

闽越兵士虽然没怎么上过战场,也是知道战场上是什么样儿。那是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可是,眼下的情景,倒是血流成河,却不见尸横遍野之景象,只有碎肉遍地。尸体都变成了碎肉,哪来的尸横遍野之说?

“天啊!”

那些远远望见陌刀发威的闽越兵士,惊呼声响成一片。陌刀是劈在同伴身上,不是劈在自己身上,可是,他们那感觉,跟劈在自己的心坎上没有两样。

“我们投降!”

见识了弩阵、骑兵的威力后,再见识了陌刀的威风,闽越兵士仅有的一点侥幸之心都没有了,唯有一颗给吓得没了胆气的鼠胆,纷纷抛下手中的兵器,乖乖投降了。

“这么不经打?”李广握着滴血的环首刀,虎目扫视一眼战场,很是不屑的道:“这才打了屁大一会儿,你们就降了?你们还配做人吗?还配当兵吗?”

他可是憋了一年没有打仗了,手痒得很。这才不过热完身,闽越兵士就投降了,要打也没得打了,要他不满都不行。

不仅李广不满,就是程不识、公孙贺、公孙建、秦无悔他们,个个如他一般,不屑的裂着嘴唇。

“还是匈奴打起来过瘾。”程不识唠叨不停:“一是他们人多,二是匈奴敢打敢拼,死不认输。杀起来,那才叫一个痛快!”

周阳骑在追风宝驹上,此时的追风宝驹沾了不少鲜血,不再是那般洁白如雪,红白相间,好象朵朵盛开的鲜花,格外显眼,份外好看。

周阳身上有不少鲜血,可是,比起长城大战时,这点鲜血可以忽略不计了。要知道,长城大战时,周阳一身是血,整个人都给鲜血染红了,就连那地方都是红的,要是一个不知究里的人知道了,还要为周阳有另类爱好。

“大帅,我抓住他了!”卫青骑着战马,把邹高朝周阳面前一扔,好象在扔死狗一般。

如今的邹高吓得脸无人色,摔在地上,浑身筛糠,抖个不住。

“格格!”

牙关相击,发出格格的响声。

“呵呵!”周阳把他的样儿看在眼里,不由得笑了:“邹高,给你说句实话,你的军队练得不错……”

“大大大帅,你休要夸我。”邹高明明吓得半死,仍是不得不鼓起余勇,谦逊一句。

“不是我夸你,是真的。”周阳眼中厉芒一闪,语气极为严厉:“可是,你妄图逆天,竟敢与大汉为敌,必败无疑!凡与大汉为敌者,必死!”

周阳右手重重挥下,喝道:“来啊!把他们都杀了!”

“诺!”李广他们轰然应诺,指挥汉军把投降的闽越军队给屠得精光。

汉军骑兵纵横驰骋,对着手无寸铁的闽越兵士狠砍狠劈,没多大功夫,两万闽越军队,只有邹高一个人活着。

不是周阳心狠,是不得不这么做。

因为百越中,最不安份的就是闽越了。邹郢一心想脱离汉朝的控制,处心积虑要统一百越,若是不吓破闽越的胆,不可能有真心归降,这些代价是必须的。

“啊!”

望着遍地的尸体,邹高仿佛见到魔鬼似的,眼珠瞪出,嘴巴张大,脸色苍白如纸,浑身筛糠……一副丧家犬的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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