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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叱咤乐坛 第七百一十一章 条款

叶梓再次苦笑着摇了摇头,开口说道:“我们的打算是这样的,这一次趁着我的专辑在华夏大陆正式发行,我们紫光公司也将正式开始作为一家唱片公司运营起来。目前公司只有我一个签约歌手,这肯定是不够的,所以我和崔正光商量了一下,决定再签几个歌手进来,张磊、老谢,你们和曾纯是我们这一次的首选目标。”

“这就是基本的情况。”

“小叶子,这些我们已经知道了,大头都跟我们说了。”谢云道。

“好,那我继续说下去。”叶梓再次分了一圈烟,点着吸了几口:“签约条款我先简单跟你们说一下,具体的细节等你们跟文慧娱乐签定了经纪合约之后,我们三方坐下来好好商量。”

任何具体的条款都还没说,仅仅叶梓给出的这个态度就已经相当诚恳了。要知道张磊和谢云都完全没有跟任何唱片公司谈判的底气,哪怕是紫光公司这样还未正式上路的唱片公司,他们甚至都不知道应该跟叶梓谈些什么。如果不是出于朋友关系的考虑,叶梓完全可以先跟他们先把合约签订下来,随后再去跟文慧娱乐谈判,那样的话紫光公司将占据绝对的上风。

但是正因为是朋友,叶梓宁可让他们签订了经纪合约之后再来商谈签约的事情。虽然这样的顺序对调之后,紫光公司并不见得就一定会吃亏,但是多花时间和精力那是肯定的。

这只是一件小事,但是正常的顺序就是应该先签订经纪合约,再来商谈跟唱片公司签约的事情。国际乐坛、国际歌坛都公认经纪合约要比唱片公司合约重要得多,很多歌手(艺人)身上没有唱片公司的合约,但是经纪合约那是肯定有必然有的。只要拿到一份出色的经纪合约,拥有一个优秀的经纪人,寻找一家为自己制作唱片的合适唱片公司并不是什么难事。这些事情张磊他们现在不懂并不意味着以后一直不懂,叶梓并不想失去这两个朋友。(ps:很多唱片公司本身就拥有经纪资质,他们跟歌手(艺人)签署的合约是一种混合合约,里面就包含了经纪合约,比如陈义臣那种,这就不在刚才说的里面。但是歌手的知名度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可以单独签署经纪合约,比如梅姐的唱片合约在花星,经纪合约就在陈太手里。到了这种时候,歌手跟唱片公司之间更多的就是一种合作关系。)

……

“我们紫光公司没有经纪歌手的资质,所以这一次跟你们签署的就是最简单的唱片制作、出版、推广合约。虽然你们的经纪合约不归我们公司,但是你们的演出行为需要事先跟公司进行报备。”

“签约年限的话我比较倾向于三年,当然,你们愿意多签几年我也没有意见,但是我建议你们最多就是跟经纪合约一样签四年,再多就没有这个必要。我相信四年以后,任何一家唱片公司想要跟你们签约,都要给出足够的条件才行,我们紫光公司也是这样,不过我希望你们能把优先权交给我们。”

“签约期间,公司保证每年至少为你们制作并且出版一张专辑,每张专辑的制作成本不低于20万华夏币,这里面包括了至少两首歌曲的mtv制作。这里我还可以给你们一个额外的保证,就算你们第一张专辑失利,公司也不会雪藏你们,还是会帮你们制作出版新专辑,直到合约结束为止。”

“张磊、老谢,刚才我说的会成为合约当中的一个隐藏条款,只对你们和曾纯三人有效,公司今后签约的任何一位歌手都不再享有这样的保证,而且你们一定不能将这个隐藏条款公布出去。一旦这个条款为人所知,它就会自动失效。”

“签约之后,你们将每月从公司领取3000元生活费,你们可以去夜场消费,偶尔也可以去帮帮忙,但是不能在夜场继续像现在这样演出赚钱。其实这一点我都不用跟你们说,等到专辑出版之后,你们也不会有时间再去夜场上班了,他们也出不起你们的工资。”

“专辑出版之后,你们将拥有20%到40%的利润,这个比例不是固定的,而是会随着你们的知名度上升一点一点增加,到时候我们再仔细商谈具体的比例。不过你们放心,最低也不会低于20%,香江、台海唱片公司常见的那种5%到10%的比例不可能出现。”

“这也是我给你们的一个保证。”

叶梓一口气把合约的主要条款内容都跟张磊和谢云说了一下,没有丝毫隐藏,语气温和,态度诚恳。

“张磊、老谢,你们先想一想,随后给我一个答复,愿不愿意跟我们公司签约。如果愿意的话,那我们再来谈谈你们手里现在已经完成和即将完成的这两张专辑。”

说完,叶梓掐灭手里的烟头,静静的看向两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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