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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袭之最强人生 第0100章 苗寨的奇葩风俗

“温大婶,你好啊。”

“菊花妹子,多年不见你都嫁人生小孩了。”

认出赵美霞的人也惊呼道:“哦,原本是黄老实家的外甥女回来了啊。想当年你母亲十六岁就走出去了,去了城里就是好啊。”

其实赵美霞的母亲去了城里也过的很不好,她的父亲只会解石,那时候解石根本挣不来钱,一家人过着很苦的生活。但是这种生活都被这十八里寨的人羡慕的不得了。

“这么大一队马帮是你请的吧,这次回来是做什么大事么?”

赵美霞不好意思地指了方平安,说道:“是我弟弟进来有点事,我们都是帮他。”赵美霞早就和方平安商量好,进了寨子就说方平安是她婆家小叔子,反正谁也不知道。

这时大家的眼光一下子都聚焦在方平安的身上,越看越心花怒放,想当年赵美霞的母亲十六岁被她三十几岁的父亲带走,都让人羡慕。

而现在方平安是一个不到二十的美少年,那可更是乘龙快婿的最佳年龄啊。特别是有几个小媳妇,看到方平安不仅脸红心跳,巴不得马上把方平安拉进房。

于是有一个大婶把赵美霞拉到旁边道:“丫头,今晚让你弟弟在我们家住吧。我们家的小芹正好帮他暖被窝。”

赵美霞一惊,看了看大婶旁边一个瘦削而羞涩的小姑娘。“七婶,小芹妹妹才多大啊,就要帮人暖被窝了?”

那七婶道:“小芹不小了,都十三了,你看她这小胸脯都发育了。再说这种机会难得,等几年谁知道能不能碰上你弟弟这样又年轻又有钱的贵客了。你放心,以后你弟弟把小芹带到了城里成了亲,一定会感谢你的。”

“小芹才十三岁?七婶,十三岁是未成年。你这是害我弟弟啊。不管她愿意不愿意都是有罪的”赵美霞说道。

“你那是哪个国家的法律?古规以来就没有女方愿意还有罪的。再说我们都不说,谁知道啊?”七婶的思维还停留在封建社会,不知道神州国为了保护未成年定了很多法律。

这时又有其他家长将自己的闺女毛遂自荐过来,“丫头,我们家闺女已经十七了,你看她发育的多好,前年就来了月事,已经可以生娃了。你弟弟领回去刚刚好。”

赵美霞再也不理这些人,只是说道:“大家让一让,我要赶到我舅舅家去呢。”

这时大家才“恍然大悟”起来,都要议论道:“难怪她拒绝我们,原来是给黄老实的女儿小玲带男人来,唉,人家上辈人有人进城就是好,现在又肥水不流外人田,黄老实的小玲又要进城了。还是一个请的起马帮的帅小伙。”

村民们各种的羡慕嫉妒恨,眼睁睁地看着一队马帮到了寨子东头。

不过也有人想到黄老实家现在正遇到麻烦事,也是摇头说道:“这些人估计是黄老实请来的帮手吧,嘿嘿,有好戏看了。

ps:最强人生第一百章了,不容易啊。虽然成绩不理想,但一直在坚持,希望喜欢本书的书友们能帮忙宣传一下,将书址发给书荒的朋友,后面的情节更精彩。跪拜叩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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