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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王启年 31. 学剑

阿道夫骑士认真看着尸体是留下的痕迹,特别是他们的致命伤口,他在脑海中构建当时的情景。

这些人都是只有一个致命伤,都是在咽喉部位,他是一个正式的骑士,虽然只是初阶,也就是七级骑士,他练出了剑气,一种可以附在兵器上,甚至离体的能量,与低阶骑士相比,不是同日而语。许多骑士只能到低阶骑士,终生不能进阶骑士。

他的眼力也随着修为上升,变得高明,伤口细而深,这是刺剑所伤,角度初看差不多,但事实上,相差很大,虽然都是在咽喉部位,但角度不同,这是一个刺剑高手。

他脑海中出现了一个人,只用一剑,剑如毒蛇,剑光一闪,一个人便栽倒在地,最后一个显然已经回马,虽然马早已走失,但尸体倒地样子,以及他们面部已经浮肿,但还可见他们死前不敢置信的样子。

他吩咐一声,令人四下搜寻,花了半天的功夫,终于找回来三匹马,还有两匹,再也找不回来,他摆摆手,陷入沉思中。

过了一会,他抬起头:“我们走,去见男爵大人。”

伊登男爵听说他勘察现场,见到他的到来,从椅子上坐直了身体,问道:“尊敬阿道夫骑士,你现了什么?”

阿道夫带着自信:“高贵的男爵大人,凶手使用的是刺剑,剑法高明,五个人都是一剑封喉,血流得并不多,没有魔法痕迹,从刺剑上来看,凶手应该是盗贼、游侠或者刺客,但我怀疑,凶手具有骑士的实力,不然不会这么干净利落。”

伊登站了起来,咆哮着说:“我不管他有没有骑士的实力,我只要他的脑袋!还有那个小贱人缇娜的脑袋。”

咆哮之后,气得呼呼直喘,眼神凶狠,似乎要寻人而噬。

阿道夫没有为他所动:“尊敬的男爵大人,恐怕迟了,凶手和缇娜已经走了两天多,而且他们有马,也不知道他们是往哪里去了。”

“我养你们这些骑士干什么事,你们给我去追,我不相信他们逃上天去,那个凶手是什么人我不知道,但他身边有那个小贱人,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伊登又一次激动起来,脸胀得通红,手在挥舞,口中吐沫横飞,早已忘记了一个贵族应有的气度。

阿道夫不为所动,淡淡地说:“男爵大人,他们早就出了您的封地。”

这句话提醒了他,贵族没有征召,一般不允许带兵离开他们的封地,要出去,也只能不带武装。

他颓然坐下,陡然又跳了起来:“给我联系白银之手,不管他们逃到哪里,我都要让他们尝到冒犯贵族的后果,另外,将此事报告给伯爵,我要从两方面让他们逃无可逃。”

白银之手是一个杀手组织,只要给钱,不问客人什么要求,都会执行。

缇娜这几日悲伤逐渐变淡,虽经历了一种大变,人也成熟不少,但毕竟年轻,终改不了少年人的习气。

人一远离了悲伤,心气就活了过来,少女是第一次出远门,要不是遇到这样的事,说不定终身也不会出门,什么东西都新鲜,骑马也从不适应到了适应,甚至人和马之间有了较好配合。

王启年对此很惊讶,他没有想到,自己无意中所救的少女,居然有这样的天赋,好像无意中她就会骑马,这不是普通的骑马,而有一种人马合一的趋势,身体自然地随马微微起伏,一丝一扣,身上肌肉居然和马的肌肉浑然一体,要是个男的,她就是万里挑一的骑士所要求的极品人才,可惜她是一个女的,虽然女的也有骑士。

王启年虽不是骑士,但他现在也完成了骑士的基础训练,这点眼光还是有的。

缇娜虽跟着王启年,王启年也没有亏待她,她身上的旧衣服早已被王启年扔掉,现在身上衣服是在一个镇上所定制。但她很懂得分寸,知道自己的位置,对王启年以奴仆自居,王启年没有更正她,王启年知道,她是一个农家少女,这个世界人的尊卑观点很重。

不过,王启年并不需要人伏侍,相比起她对骑马的领悟,缇娜对伏侍人就差得远了,不过这一个少女在身边,相比之下,王启年现他好像并不像年轻人,事实上他的**的确不是年轻人,而是四十几岁,但他标准有一颗年轻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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