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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自有颜如聿 第五百六十四章 证人邹乐

“但是原告承认复印件的真实性,那么复印件就可以作为有效证据,现在复印件的鉴定结果表示遗嘱就是被继承人的笔迹。”姜芮书直指关键。

“审判长,原告不认可被告提交的遗嘱,除了不认可其真实性外,也不认可其合法性。”

不具备真实性的证据自然也不具备合法性,姜芮书觉得这个律师要么逻辑不清楚,要么就是要放大招了。

很显然,是后者。

只见原告律师看着他,提出了申请:“审判长,原告方申请传唤证人邹乐到庭。”

邹岚特意往对面望了眼,看邹岩什么表情,见邹岩眉头紧锁,脸色严肃,似乎十分不高兴,不禁有些得意,邹岩肯定没想到自己会找邹乐作证,好戏还在后头呢。

姜芮书将两个当事人的反应看在眼底,将视线转向法庭入口。

这时,证人在法警的引领下慢慢走进法庭,十五六岁的少年,个子不高,大约一米七出头的个子,十分清瘦,他可能是中午请假过来的,身上穿着校服,戴着大大的黑框眼镜,刘海很长,几乎要遮住眼睛,从进来就一直低着头看地板,似乎有些拘谨,看着就是个腼腆内向的呆学生。

邹乐走上证人席,仍是低着头,双手交握在前,整个人一动不动。

姜芮书看了看他的资料,“证人邹乐?”

邹乐听到法官叫自己的名字,微抬起头看了看审判席上的人,发现法官出乎意料的年轻,还是个女法官,在他看她的时候,她也正看着他,目光平静而温和。

他点点头,尽量用平稳的声音回答:“是的。”

“你自我介绍一下。”

邹乐暗暗吸了口气,缓缓道:“我叫邹乐,今年十五岁,目前就读于第六中学三一班,我奶奶是许宝芳,邹岚是我大姑,邹岩是我小叔。”

姜芮书眉心微微一蹙,邹乐是两个当事人的侄子,那么他父亲是邹岚邹岩的兄弟?那他父亲呢?这场遗嘱纠纷里并没有第三个当事人的参与。

而且他是未成年人,到庭作证应该有监护人跟随,但也没见到别的人。

于是姜芮书问道:“你父母呢?”

邹乐又低下了头,停顿了几秒,这才轻声道:“我父母前几年车祸不在了……”

姜芮书愕然,这孩子竟然是父母不在,难怪这场遗嘱纷争没有第三个当事人。

不过,这孩子作为原告证人到庭,他现在是跟邹岚生活在一起?

压下心底的疑问,她没有问下去,“陈述你的证词。”

邹乐又顿了顿,似乎在整理措辞,过了足足半分钟才缓缓开口,“我爸妈是五年前不在的,我从十岁开始跟奶奶一起生活,奶奶的身体不是很好,患有老年人的基础病,尤其是今年摔了一跤,住了两个月的院,从那之后身体更差了,到了五月健康情况变得更差,她人已经没办法下床,月底的时候奶奶说话已经有些吃力,很担心她可能熬不过去了,开始跟我说她不在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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