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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小混混 第168章 忽悠

丁剑没有理会别人会怎么担心自己,在那辆运钞车里掏出面镜子开始往脸上涂抹东西。这可是伍琼给他的小玩意儿,听说能改变一个人的相貌。丁剑当初实验过一次,别说还真有作用,因此丁剑平时就装在身上,准备着找时间吓吓秦小柔,可没想到今天给用上了。画完妆,看看镜子里面那张陌生的脸,丁剑嘿嘿一笑,开始发动运钞车。

金店的玻璃大门还是紧紧关闭着,玻璃是那种钢化玻璃,透明性不是很好,即便是丁剑目力过人,仍是看不清里面的情况。虽然不清楚劫匪是否能够看到自己,丁剑还是举起双手,原地转了两个圈子,还掀开衣服表示自己身上没有武器,这才踏上台阶。

“吱嘎嘎……”玻璃门发出难听的声音,丁剑并没有好奇的去看原因,而是继续高举双手,眼睛看向金店里面。

这家金店不像百货商场那样宽大,面积大约有二百多平。除了几棵柱子,其余的地方全部摆放着柜台,靠门处就是收银台,不过现在已经被砸烂了。那边好像有个楼梯……

“把门关上!”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传来,丁剑顾不得再去观察地形毫不犹豫的放下一只手关上那两扇玻璃门。然后说道:“警方已经答应了你们的要求,这一点你们应该已经知道了吧?”

“少废话!慢慢地走过来……双手放在头顶……慢点……”

丁剑按照那劫匪的要求,一步步地向前行走。当她走出也就十几步的时候,地上一个女人的尸体映入他的视线之中。

尸体的头部俯卧在一滩粘稠的血泊之中,丁剑知道那是被爆了头的必然结果,看那女尸的短发,丁剑心里叹了口气。也许这就是那位前来探查情况的女警吧,死的真可怜。

心里想着,他的脚仍是在那声音的要求下一步步前行,当他又看到一具尸体的时候,他的眼睛忽然微微眯起,丝丝寒光不可抑制的在那双眸子里爆发出来。

那具女尸明显是个孕妇,就那么仰面朝天的躺在血泊中,上半个脑壳已经完全不见,一堆红的白的污浊物让人触目惊心,很奇怪的是,女尸的耳朵变成了两片,脖子上还有一道深深的划痕。丁剑忽然明白了,也许这女人耳朵脖子上带的有金首饰,那劫匪因为抢夺才造成的。

“丧心病狂!真的是丧心病狂。”丁剑再次深深吸了口气,让自己那愤怒的心情瞬间压进了心底。

一个高手,无论什么时候,也不能让情绪左右自己的思维。这是伍琼当初反反复复在他耳边念叨的一句话。丁剑更是时刻都在提醒着自己,千万不能忘记这个道理。

如果是一开始自告奋勇进来的时候,丁剑还只想着怎么把这俩劫匪送出市区,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放着两人一条生路。毕竟他现在也算是半只脚踏入了黑道,都是道上混的,互相给个照应也是应该的。可是现在……

丁剑感觉如果自己在那么想,只怕是真的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了!枪杀女警还有情可原,毕竟是对立面,而女警也是带着摄像头、武器进来的。可是这个孕妇呢?你说你劫财也就罢了,怎么能把孕妇也给杀了呢?这可是一尸两命啊!

所有的柜台已经全部破碎,里面乱七八糟的扔着些摆放首饰的架子盒子。柜台外面的地面上,是一地的碎玻璃碴子。丁剑忽然看到了柜台里侧的地面,眉梢又是一阵的跳动,又一具尸体,仍然是女性。他眼里的恨意越来越是浓重,心里的杀机几乎不受控制的想要爆发出来。

“冷静!我一定要冷静!现在还没有看到劫匪,劫匪身上有枪,还绑着炸药……”丁剑心里一遍遍的念叨着,脚步缓慢地向前继续行走。

“站住!”声音再次响起,丁剑缓缓停住脚步,双手放在头顶一动不动。

一支枪首先出现在他的视线里,接着顶在了他的胸口上。接着一只手在他身上拍拍打打,似乎是在寻找武器之类的。丁剑轻声说道:“我只是个司机,绝对不是警察。”心里却是想道:“嗯!果然是锯短了枪管的五连发……”

“别说话!”随着喝声,顶在胸口的那只枪用力一戳,丁剑假装被戳的身子一晃,终于看到了那个劫匪。

和电视上演的差不多,这个劫匪头上戴着一个头套,除了眼睛鼻子,几乎整个脑袋都被黑桃遮得严严实实,根本就看不清这人的长相,自然也就分辨不出这人的年龄有多大。

劫匪个子不高,也就一米七左右,比丁剑矮了几公分。但是身材敦实,握着五连发的手腕青筋毕露,这显示出他内心很紧张,也显示出这人有两把子力气。黄绿相间的迷彩服、脚下是高腰的黑皮靴。

“哥,他身上没有武器……”劫匪看来是搜完了,后退一步对后面喊道。汉化的时候,他手里的枪仍然指着丁剑。

“我说过,我只是个司机,不是警察。”丁剑装作很惊慌地看着那劫匪说道。

“一看你也不象……”劫匪说着用枪一指墙角:“去那边蹲着。提醒你一句,如果敢乱动,那边那个女警就是你的下场……”

“我保证不会乱动……”丁剑装作惊恐的绕过了那颗柱子,心里却是一喜:终于看到人质了!

人质有男有女,除了两个看上去像是售货员的人以外,其他的看上去好像都是顾客。丁剑看了眼其中一个秃顶中年男人,发觉这人很是奇怪。虽然他也是低着头蹲在地上,可是别人都是浑身颤抖,一看就是被吓坏的样子,唯有他没有任何受到惊吓的表情。

“哥,我们咋办?”

“司机已经来了,我们也该撤了。”随着话声,在楼梯口走下另一个劫匪来。也是身穿迷彩脚登高腰黑皮靴、头戴黑套。不过他的身材比较高大,大约在一米八左右。他的右手拎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帆布袋子,左手擎着一支五连发,不过他这只五连发的枪管没有锯短。

不能不说,这个劫匪出场的造型很是拉风,如果摘去头套,换上副墨镜再叼上根儿烟,没准丁剑还以为是发哥演的小马哥再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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