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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燕于飞 第七百八十二章 :东瀛最强

出于一种恶趣味,举办方选择的笔,是毛笔。也就是说,只要是东方人,只要是大夏人,或是东瀛人,或多,或少,都是可以写上两笔的。在东瀛,不好说,但大夏,至少啊,是大夏,小学生,都用过描红本,都练过一点字。练的好不好,不去说,至少练过。写的好不好,不说,至少,拿著毛笔,是会写的。而这样的写,显然,也是以大夏汉体字为主。

你一个,啊,假如是西方来的人,遇到这种情况,就有点抓瞎。你说我是用毛笔好,还是不用毛笔好。我写名字,是用毛笔,笨拙的写西方的不列颠字母好呢,还是写汉化的名字好!这就是一种,举办方的……权利。不要觉得这样对西方武者不敬重,因为他们没资格。

这是比武大会,讲的是实力,你有实力,你就可以大声说话。你没实力,就只能,低下头去,遵守规则。西人骑在东方人头上,不知多久了,现在举办这样的一个,只有东方水平高的比武大会,不搞些规矩,臭臭那些西方武者,怎么行。

只看程龙,程龙是拍电影的,跑到好莱坞发展,得奖,在颁奖的时候,西方人故意恶心他,捉弄他,把奖杯举得高高的,让身高不足的程龙像猴子一样的跳,以此取乐。西方人搞这样的东西,那么,东方一样可以搞这些东西。

于是,就有了这样的套路。

很多西方人,看到这个,都有些不自然。但他们上船,参加,报名,也是渐渐的了解到了,这一船的人,都是什么人。马逼,全是非人类。这些人,在西方,如果显示他们的能力,恐怕早就给抓到科学院去做研究工作了。成为那些可悲的研究对象。

所以,他们很清楚,自己过去学的那些,什么黑市拳,格雷西,空手道,自由搏击,是怎样的一种功夫,是多么的垃圾。

在这里,根本没有他们的发言权。

当然,他们也是很高兴的,因为,他们也算是见到了世面,了解了这个世上,最高水平的功夫界。一直以来,武林,功夫界,都是很隐秘的,哪有这么多高手出来,一展他们的所学,身手。是以,他们虽然自尊受到了打击,却立刻好奇起来,至少,对鹿岛明雪,和真宫寺九月敬若天人。有些西方佬,更是跑去,要拜在两女门下。

他们完全不了解,两女的水平,只是一般。

至少,朝比奈兹,和蓝染明,他们两个,水平,才算是上游的。

两人签下了生死薄,心中,都生出一股,杀气。这种杀气,是,只有杀过人,才有的。

每个武者,都在心中一凛。

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两个东瀛佬,杀气,这么重。

这是当然的。

因为,在东瀛,也是有相当的地下黑拳。在黑拳界,东瀛,是相当有名的。也许没有很多的东瀛高手,但,有足够多的俄罗西大汉。因为过去一段时间,俄罗西的经济成问题,很多有实力的,都下海打拳,导致黑市拳里,俄罗西拳手大涨。俄罗西就在东方,和东瀛,是很近的,东瀛人有钱,自然是多搞这样的比赛,活动。

而东瀛的很多拳术家,高手,想要增进自己的实战经验,就会选择,下场,和黑市拳手较量一下。

这是一点也不奇怪的。

当初,李小龙就曾下海,在地下的黑市拳里,打过拳,赢了很多场,直到败给一个黑佬,这才退出的。这种地下黑市拳的打搏,为李小龙的武功,起到了很重要的一个促进作用,让他在之后,武功突飞猛进。

李小龙如此,蓝染明,和朝比奈兹,又怎么可能会放过这样的机会。他们两个,都是有钱人,打得起,也玩得起,故此,杀气一放,是绝对够格震人的。所谓杀气,是什么呢?就是一种感觉。我,一定要杀了你。或是我,要被这个人,杀死了。是这么一种,两面的感觉。

“小辈,到底,只是小辈!”

蓝染明到底是成名太久,为名所累,所以,他要展示一下自己的大度。

但看他后移一步,其实是取了个稳字,一手在前,引申道:“让你先出拳。”

其实,是他看出朝比奈兹的厉害,想让他先出手,消耗他的气势,自己则是打防守反击。

朝比奈兹那是比猴还精的人物,当然看出了他的算盘!

哼,老匹夫,你果然认可了我的实力,不敢抢先攻我。

不过,你却是错了。

你若先一步,暴力攻我,我惧于你往日的名声,搞不好,还真是会露出一些破绽,为你所趁。可是,你却这样,自取守势,那真是取死有道,我也容不得你了。打死了你,我的武道,必然大进,特进,接下来,哼哼,就是你了……天下第一。我会让你知道,我才是真正的天下第一。

潜藏在羊皮下,一颗狼的心。这就是朝比奈兹。

拥有御三千宝典,朝比奈兹又受武功突进的影响,心绪不稳,自信心狂暴,大有一种我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感觉,好似,面前的无论谁,都只是给他送经验的怪。哪怕是实力比他还强的,他也感觉,自己有一搏之机。

这就是心态不稳。

武功太过突进,就会这样。

就好比,突然间,给一个普通人,啊,一个经常受到欺负的普通人一把枪,搞不好,他能搞出大屠杀类似的事,就是因为,他从来没有力量,一下子拥有了力量,也就是枪,就容易被这枪影响。古代君子,要佩带宝剑,来证明自己的气节,就是原因之一。无论是在何种的情况下,始终是要记住,自己身边是有剑的,哪怕是要死,也可以仗三尺青锋,与敌,血溅五步,有的一拼。所以古之文人,腰杆子很硬,全然不似现在的文人,一个个和软骨头的鼻涕虫似的。有剑没剑,是不一样的。

“哈!”虽然心里鄙视了蓝染明,可是,朝比奈兹,仍是吞气,吐气,这是吐纳,换气,对自己的身体,进行大规模的气血大搬运,要把身体的潜力,力量,全都调用出来。

蓝染明,给我机会,是你最大的错误!

“喝!”运劲十足,朝比奈兹上手,就是一个近步冲身,往蓝染明那里冲去。一抬脚,就是一招朝天揣,这一脚揣下去,哪怕是银行的保险柜,他都有感觉,可以一揣而开。

脚未至,风先来。

那劲风扑面,让蓝染明吃了一惊。这小子,劲力果然不凡。

他一步往后挪,让自己重心再稳,然后吐气开声,道:“开!”就要用双手,架朝比奈兹的脚,要把他的脚,给崩开。以武道而言,朝比奈兹,这一招势大力沉,但弱点,也就在这里。劲力太集中了。如果这一招被蓝染明抗住了,就会把朝比奈兹的拳架子,给破得个干干净净,到时,他蓝染明想怎么打,就怎么打,一秒钟里,就可以把朝比奈兹给击杀。

让他知道,姜,始终,是老的辣。

你以为我蓝染明,号称拳道神,就是假的?

空手道,遇强则强,遇霸则霸,你和我玩这一套,我就让你看看,什么是以拳破脚,以力破力。强大的劲力,在蓝染明的体内奔行,他的脸,瞬间,涨成了紫红色。这是把全副的气血,都搬运出来了。

“嘣!”

好似两个粗厚的像皮轮子猛烈的撞到了一起。

那种沉闷,让人心里发沉。

就看,抓住这个机会,稳住身子的蓝染明,一拳就轰过来了。

拳道神,不愧是拳道神,出拳又快,又狠,又重。这样的一拳,简直敢和世界拳王对轰。而且,必会把那些个什么,一天到晚,用拳套保护的手,给打断。这便是拳道神,几十年如一日,苦修出来的铁拳。

可是,让人难想的是,原来,朝比奈兹,还有后续的招术。

他一脚踢中,又借了这力,转身,踢出了第二脚。

可是,这一脚,就不怎么行了。威力,力量,远远不如先前一脚。

自然,蓝染明,一拳,铁拳,把朝比奈兹的一脚,第二脚,给轰回去。

不过,蓝染明却是吃惊的那个。

他本来以为,自己跟步一拳,不打死朝比奈,也要他重伤,谁知?居然,还是被挡住了。这是恰好,还是别的原因?无暇多想,蓝染明提拳,一点也不带停的,打出了他的第三拳。不过,这一拳,威力,可比第二拳,要弱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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