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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精的尾巴之随心所欲 NO.45:十年(其实这是一首歌)

在与蒂亚的蜜月期里面,唐没有只顾着陪伴美人,他的计划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着,不断的和地方政府交谈沟通,然后么网络着各种各样的魔导师,为的就是创造一个家:伊甸园。

这个在圣经之中,被誉为乐园的地方。只不过,这个伊甸园是不法者的乐园,是孤儿们的天堂,在这里,靠的不是金钱,也不是别的,而是看谁的拳头大,谁的拳头大,谁就是王,而这里的王,毫无意外的是唐!值得一说的是,格林这家伙的面具被唐给‘挖’了过来,当然了,并不是真的挖下来,而是将这个能力给挖掘了出来,用格林的话来说,就是这个面具不是什么特别的东西,只不过就是在平时将多余的力量储存在体内,等到需要的时候再释放出来。

你平时储蓄的越多,你带上面具的时候,力量则越强,这个东西谁都可以学,只不过必须有资深人士教导,否则的话直接爆体而亡。而且过程也很痛苦,需要在各式各样的环境中,集中自己的思想,比如在瀑布下面打坐,在岩浆旁边吃麻辣火锅之类的非人类才能完成的事情。

每一天重复的做着同样的事情,过着同样的日子,吃着同样的东西,和同样的人在一起。或许,这种平淡的生活,才是过的最快的。

一年,

两年,

三年,

四年,很快的四年过去,四年之中也发生着各式各样的事情,比如一封来自马格诺利亚的信,写信的人叫做:米拉-珍妮,比如一封不知名的信,上面有着一串和唐,蒂亚胸口一模一样的项链图画,诉说着各种各样的事情。

比如杰拉尔这个家伙居然和原著里面一样,将自己的实例渗透到了评议院,当然了,这种好事唐自然也会插上一脚了,有道是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么。

比如,在地下拳场不断的锻炼着自己的唐,碰到了一个人,他说他叫夜王,一个来无影去无踪的家伙,每次都是诡异的站在你身后,或者从影子里面慢慢走出来。两个人可谓是不打不相识,在地下拳赛里面碰头了,你打我一拳,我踢你一脚的,两个人慢慢的熟悉起了对方,其中唐逐渐知道了,夜王也是个魔导师,而是还是个遗失魔法使用者。具体是什么,唐就不清楚了,因为唐没有见过夜王出手,每一次的对手,基本都是夜王用一柄匕首解决了。

见到夜王近身搏斗如此犀利,唐不由的眼红了起来,毕竟,自己的两个能力不怎么适合肉搏,当然了,如果说是破坏的,唐相信,没有人的魔法比得上自己的震动和黑暗。每天来地下拳场,唐为的就是锻炼好自己的肉搏能力,有这么好的一个师傅在自己面前,唐有理由不拜他为师么?

在唐的死缠烂打之下,夜王终于同意了交唐如何使用匕首来战斗,为此唐高兴的一整天没有合过眼,毕竟,多了份力量就多了份保护蒂亚的办法,值得一说的是,夜王才十五岁。

五年,

六年,

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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