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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归不朽 第五十三章 大沼泽

高级魔法师陈晨,这就是魏曦在这个名为纵横四海佣兵团中的新身份,作为一个高级魔法师,自然他大受众多佣兵团甚至驻军的欢迎,他之所以选择这个中级佣兵团其实仅仅是因为忽然怀念名字而已,反正他也不在乎功勋的。至于说为什么选择魔法师这一行业,因为这是一个名正言顺可以偷懒的行业,而且带点洁癖也很正常,至少不用晚上守夜或者打得一身汗臭味血腥味,熟悉羊群毕竟也不需要亲自去做羊试试不是,这还是习惯使然,即便成神也无法轻易改变自己的喜好,当然成了神就更是没有必要改变了。

在团长洪石为首的佣兵团众人眼中,魏曦自然是一个出门历练贵族子弟,洁癖、强大的魔法力、精致的魔法袍以及空间戒指(因为魏曦身上没有任何包裹)无一是平凡人家能够拥有的,毕竟光是魔法师的培养就是一笔天文数字,大众学院的教育可培养不出这么年轻(18岁)的高级魔法师,哪怕他具有天界甚或巨龙的血统,因为这么多学生光是实验费用就足够让他们破产了,因此不论出于何种原因,魏曦都成了佣兵团最轻松的一个。

在主物质位面,即便是神的化身其实力也严重受到压制,除了神性豁免外,他也发挥不出传奇以上的力量,无非因为神性以及更精通透析使得效果更大小,但是本质依旧不会改变。因此魏曦不喜欢沼泽,从来都不喜欢,尤其是瑞西尔德大沼泽,这里绝大多数地带都是森林沼泽,不仅地面上是沼泽地的特型——干与湿没有界限,一不小心下面就是十米深的水洼。更为关键的是沼泽地的特产,无所不在的虫子才是魏曦最厌恶的,作为曾经的21世界青年,他唯一与虫子的战争是在家里与蟑螂搏斗,在这个世界,无论贵族家里还是法师塔都有足够的魔法物品驱逐蚊虫,即便他偶尔出去野外生存,在大道旁山脉里也根本看不见这么多虫子,树上、水里,无处不在。虽然明知道其实这些虫子也算是自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并不意味着他能够接受它们,魏曦发现甚至神威都没用,这些微弱的灵魂意识要么还不足以理解神威的威压,要么就是一下子就完蛋了,反正驱逐是不可能的,在这点上他是无比佩服自然诸神,不知道他们面对这些花花绿绿不断蠕动的小东西,怎么就能玩到一块去呢?

“准备战斗!”随着洪石团长的一声厉喝,佣兵团众人立即做好了战斗准备,魏曦也把魔法书和法杖拿在了手上。在这个世界,魔网的存在为魔法的普及作出了极大的贡献,它就像一部能量收集处理器一样为使用者收集魔法元素并形成各种各样的魔法,当然它也并非免费的,为了维持魔网的稳定,施法者不得不将自己的精神力作为代价交给魔网女神蜜丝特拉,于是就产生了法术遗忘问题,也就是说当魔法师施展一个法术之后这个法术的能量组成与运作方式就从法师的法术位里遗忘了,这不是意识里望去,只是说在你从意识里从新绘制出相关运作方式图前,你再也无法施展它了,在战斗中这也就等于没了,就像使用枪支需要子弹一样,魔法师就等于步枪,只不过有无数把而已,而术士则等于一把拥有连发弹夹的步枪,虽然没有遗忘问题,但是却只有根植灵魂的有限运作方式。而魔法书,则是魔法师的不得已之需,谁也不敢保证自己准备的法术一定适用不是,一旦急需,自然照着葫芦画瓢会更快些不是。

“冰风暴!”魏曦一眼就看见了团里那个可怜的盗贼与他身后紧追不舍的巨型蚂蝗,因此他第一时间施展了这个魔法,虽然寒冷会降低盗贼的行动,但是同时对巨型蚂蝗的影响更大,尤其是寒冰会让水有所凝固,会严重阻碍巨型蚂蝗的行动,在地上可没有多少人爬它们,在这点上,魏曦展现出了他作为佣兵团第一魔法师的实力与价值,这也是他几乎不用做任何事情的所在,即便魔法材料大多也是其他魔法师整理的,毕竟这也算是一个难得的学习机会。这已经是进入沼泽的第三天,这三天里,他们的最大敌人不是沼泽瘴气,带着一堆特殊香料与魔法物品的他们在这沼泽里生活半年都没有问题,但是面对着无穷无尽的虫海,却是让众人有所毛骨悚然,这些巨型蚂蝗甚至连魔兽都不是,但是一动就是成千上万条的他们却足以让任何人片刻间从胖子变成干尸。

魏曦讨厌沼泽,讨厌虫子,从现在起他的神国除了有限几种,决不允许其他虫子的存在,尤其是沼泽里的这些虫子,就算是西凡那斯求情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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